第壹,購買住房公積金。
職工在南京購買自住住房,可憑購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提取公積金。提取金額壹般不超過購房總價,具體標準以南京的公積金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提前還貸提取公積金
在南京有住房貸款的職工,可以按月或按年提取公積金,償還貸款本息。提取額度根據貸款余額和還款計劃確定,旨在減輕員工的還款壓力。
第三,租房提取公積金
在南京租房的職工,如果符合相關條件,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提取金額壹般不超過職工實際繳納的房租金額。
四、退休公積金的提取
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申請壹次性提取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
動詞 (verb的縮寫)出境定居後提取公積金。
職工因出境定居與南京終止勞動關系的,可持相關證明材料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
六、重大疾病提取公積金
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患嚴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可憑醫療證明提取公積金支付醫療費用。
此外,還有壹些特殊情況可以提取公積金,如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單位破產等。具體條件和流程需要參照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相關規定。
總而言之:
南京提取公積金的條件涵蓋了買房、還貸、租房、退休、出境定居、大病等多種情況。在符合相應條件的前提下,職工可以向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公積金,以緩解生活壓力或解決特定需求。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24條規定: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