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買保險要註意以下陷阱。陷阱壹,“退保與理財”。他們通過電話或短信自稱保險公司人員,然後勸說客戶退回保險合同,重新購買其推薦的“高收益”理財產品,並承諾保本保息,年化收益率高達12%。該陷阱的特點是以“高收益”為誘餌,利用保險機構的名義,誘導保險消費者通過退保或保單貸款獲取資金,重新購買其推薦的非保險金融產品。
2.對此,盛先生提醒消費者,不要被高息理財所誘惑,謹慎辦理退保或保單質押。以高收益為賣點的“理財產品”可能涉嫌非法集資。保險消費者要拒絕相信以保險公司名義承諾的高息“理財”和高回報;拒絕被禮物、“利益第壹”等誘餌所打動;拒絕以個人名義與銷售人員簽訂投資理財協議。陷阱二,“全面投降”。通過社交平臺、網購平臺、電話留言等渠道向消費者發布“全國任何地區任何保險公司均可辦理任何險種的全額退保業務,退保成功率100%,安全快捷”的虛假信息。這是以“專業保險維權”為名,煽動消費者委托代理人“全額退保”,開展保險“惡意投訴全額退保”業務,向消費者索要高額費用的行為。
3.事實上,這已經嚴重誤導了消費者,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使其面臨失去原保險合同保障的風險,面臨再次投保時保費增加、等待期重新計算甚至拒保的風險,阻礙了正常的保險經營秩序。因此,消費者應該充分了解保險產品的信息。保險產品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風險保障。消費者應樹立科學的保險消費觀,通過正規渠道正確了解保險責任、保險金額、除外責任、退保等重要產品信息。陷阱三,“以房養老”。這是因為犯罪分子不了解以房養老的政策。他們以“以房養老”為名,誘騙老人低價賣房,再誘騙老人賣房。他們說,他們把它視為壹種“投資”。最後老人的房子和錢都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