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銀行主要看的是這個房子有沒有房產證,如果沒有房產證,自然就不能夠去辦理。所以妳要帶上房產證,把這個房產證壓在銀行那邊,同時銀行還會去評估這套房子到底是值不值錢,如果有價值,才能夠辦理貸款手續。
現在拿上購房合同是可以去銀行辦理貸款的,妳再向銀行提交了貸款申請之後,銀行的工作人員也是會對妳所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的,假如說妳是具備房屋的購房合同的情況下,那麽就是可以辦理按揭買房的。不過現在在辦理貸款的時候,除了需要妳準備購房合同以外還需要妳符合壹些其他條件才行,具體的政策要到當地的多家銀行了解壹下。
購房合同需要註意哪些事項
1、明確支付房款的方式和時間
購房款需要分幾次支付,時間節點如何確定,壹定要非常明確。
以貸款買房為例,購房款的支付分為四次,依次順序是定金、首付款、按揭款、尾款。相對應的時間節點是,簽訂定金合同時交付定金、簽訂購房合同時交付首付款、辦理完申請貸款及抵押手續後支付按揭款、入住並辦理完畢過戶手續以及物業交割後支付尾款。
2、過戶時間的確定
這是雙方最關心的問題,具體的時間點壹定要非常明確。
如果時間點的約定含糊其辭,或者容易產生歧義,就會出現兩個極端行為,要麽買方用過激的行為刺激對方加快履行合同,要麽賣方就是壹直拖延合同不管對方如何催告,就是不著急履行合同,在這種情況下,雙方反而會比較容易形成矛盾,甚至對簿公堂。
3、延期履行合同
關於延期履行合同,對於買賣雙方都可能會發生這種情形。但很多人所簽的合同,都是由中介代填,中介為了快速成單拿到中介費,往往會避重就輕地填寫合同違約責任,避免買賣雙方長時間就違約責任“討價還價”。中介常用的方法是,要麽不填全部劃掉,要麽填寫的違約責任非常輕,不讓雙方過度關註。
為了避免在壹方出現延期履行時,守約方無法維權,在合同簽訂時,對付款時間、過戶時間,壹定要做出明確約定並寫明超過履行期限就要按日計算違約金數額或寫明計算方式,這樣才能促使合同順利履行,不至於拖沓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