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要盡快恢復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支農業務,同時運用積極的財政政策,加大對“三農”的支持力度。既想發展農村經濟、啟動農村市場,又不想付出代價,這是不現實的,只不過我們如果對政策性金融管理好壹點,減少人為的失誤和腐敗,我們的損失就會少壹點,以最少的代價獲取最大的社會效益。對支持“三農”的政策性投入,國家要建立政策性金融的財政補償機制,在國家的財力允許的情況下,要及時向政策性金融提供貼息資金和呆賬損失的彌補,以及時化解政策性金融的風險,不要讓風險積聚過大。
(二)在政策性金融的帶動下,積極引導商業金融加大支農力度。壹些農業高科技、規模化、產業化和農副產品深加工項目,在政策性金融的支持下形成壹定生產能力以後,商業金融要及時給予配套資金。對於長期只存不貸或達不到存貸比例的商業金融營業網點,要強行退出市場,遏制從農村大量抽走資金的做法。
(三)扶持農村信用社建康發展,提高支農能力。對農村信用社的歷史包袱,應實事求是地加以解決,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同負責。那些認為農村信用社不是國營的金融機構,就不能享受同樣待遇的思想是對農村信用社的歷史不了解,其結果是導致農村信用社的風險越來越大,不但對農村經濟的發展極為不利,而且導致農村金融體系崩潰,甚至出現全國性的金融災難。
(四)郵政儲蓄組織的資金,大部分應通過政策性金融反哺“三農”。由於郵政儲蓄的存款大部分來自縣以下,主要是農村,這部分資金應通過政策性金融用於支持縣域經濟,特別是農村經濟。同時增加農村信用社的支農再貸款,提高其支農能力。這樣有利於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縮小貧富差距,擴大內需,進而有利於整個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
(五)適當改變目前的農業生產模式,進行大規模的產業化生產,這樣才能吸納較多的資金,並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目前的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在改革開放的初期,對於調動廣大農民的生產積極性,解放生產力起到巨大的作用。但是,農村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只能解決農民的溫飽問題,而不能解決農民的小康問題。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出現以下弊端:壹是不利於機械化生產,影響勞動生產率的進壹步提高;二是不利於科學技術的推廣和應用。壹家壹戶的小農經濟生產,沒有資金投入搞科研,即使有科研機構研究出新的技術,推廣也困難;三是難於適應市場變化的需要。現在農民的生產往往是生產出產品找不到市場,雖然有公司加農戶這樣的模式,但畢竟多了壹個環節。當市場出現變化時,要麽是公司不講信用,要麽是農戶不講信用;四是不利於農副產品的深加工。壹些農副產品加工企業為什麽發展不起來,主要原因是難於有穩定的質量和數量的原料來源,壹家壹戶的農戶來生產,要麽是質量難於保證,要麽是數量難於保證。上述的四個問題,都是在市場經濟中生產遇到的主要問題,這些問題不解決,農村經濟是不可能有質的突破,即使金融的改革能重構農村金融體系,加大對農村經濟的支持力度,農村也沒有很好的投資環境吸納較多的資金。硬性地加大對農村的投入也只是沒有多大效益的投入,最終又形成更多的不良資產。因此,要在農民自願的基礎上,通過土地的再承包,使土地集中在懂經營的農業企業家手中,形成規模化、產業化的大生產。農民既得到壹定土地承包費,又可以幹其他的副業,可以從面朝黃土背朝天的低生產率的勞動中解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