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為深入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校”精神,進壹步鞏固“陽光工程”成果,做好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確保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新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和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閩南科技學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
第三條閩南科技學院(GB代碼:12992)由百年省屬高等學府福建師範大學與菲律賓愛國華僑於2001年聯合舉辦。它是福建省成立的第壹所獨立學院,實行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教育。我校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明確為非營利性學校。2018 11,經教育部批準,轉制為獨立設置的本科院校。學校註冊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康美開發區康源路8號。康美校區位於福建省泉州市南康美開發區康源路8號(郵編:362332),梅林校區位於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劉梅南路8號(郵編:362307)。
第二章招生機構
第四條我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計劃,研究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日常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六條我校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計劃已獲福建省教育廳批準。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學校地址、收費標準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為準,同時在我校網站公布。各省、各專業具體招生計劃詳見各省(區、市)招生部門編寫的《考生誌願填報手冊》。
第四章專業準入條件
第七條英語和商務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於考外語的考生,只以英語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第八條除章程中的專業錄取要求外,還應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取消乙肝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堂[2010]2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
第五章準入原則
第九條我校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錄取原則,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壹考試成績為基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條普通文理本科招生辦法
關於普通文科本科的錄取方式,我校根據各省規定和學生情況確定招生比例,采取專業自願分配的原則。在分數相等的情況下,我校將根據考生的專業和分數進行排名,並綜合考慮考生在相關學科的成績和特長。
第十壹條藝術準入措施
(1)我校在福建省的藝術類錄取方式是對高考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均達到省控線的考生按綜合成績投檔。具體換算方法為:藝術綜合成績=考生文學考試總成績×40%+考生省專業考試成績×2.5×60%。綜合成績相同時,按專業統考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專業統考成績相等時,按平行省份特點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2)我校承認江西省統壹專業考試成績,按江西省招生部門規定的錄取規則錄取學生。如院校自行制定錄取規則,我校將按以下規則執行:在達到江西省統壹專業考試合格線和藝術類本科生省控文化線的考生中,按其在投檔範圍內的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總分排序(不分文理);總分壹樣,先看語文;如果語言相同,看數學;數學成績壹樣的話,看外語;壹門外語如果分成兩部分,那就要看文理融合了。
第十二條錄取方式: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第六章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十三條學生必須繳納學費、住宿費等相關費用後方可註冊。2020級新生學費、住宿費嚴格按照原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教育廳《關於我省民辦本科院校學歷教育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費[2017]46號)執行,以各省(市、自治區)編報的招生計劃為準。繳費後放棄錄取資格、休學或因其他原因完成學業的,學費、住宿費、代理費按原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關於規範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收費管理的通知》(費〔2005〕435號)的有關規定償還。
第十四條學生入學後,原則上應當在被錄取的專業學習。少數學生因特殊原因要求調整專業的,按照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規定,經學校研究審核同意後,方可轉入相關專業。
第十五條新生收到錄取通知書後,必須按規定時間按時到學校報到,並按《錄取指南》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如果不能按時報到,必須提前書面請假。未按規定請假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請假壹般不超過兩周。新生入學後,學校會根據相關文件對新生的材料和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核。經復核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報省級招生部門批準,取消其當年到我校的錄取資格。
第十六條我校設立新生入學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和國家獎學金。現行的資助政策主要有國家助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生源地信用貸款、勤工儉學、臨時困難補助等,幫助貧困家庭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十七條我校設立了壹項公益基金來幫助海外華人。所有華僑和家庭貧困的學生都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請公益金幫助華僑。
第十八條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合格畢業生由閩南科技學院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由閩南科技學院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以上證書均由教育部電子註冊並統壹備案。
第十九條聯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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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微信官方賬號:mnkjxy2001
聯系電話:0595-86698989和26990996。
監控電話:0595-68900977
傳真:0595-26990996,86654241
電子郵件:zjb@mku.edu.cn
郵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康美開發區康源路8號(362332)
錄取查詢(學校招生網站):/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由我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以前的規定如與章程不壹致,以章程為準。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照國家關於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的規定執行。
閩南理工學院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