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7月,在美國新罕布什爾州召開的聯合國及其盟國貨幣金融會議(簡稱“布雷頓森林會議”)通過了《聯合國貨幣金融協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和《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協定》的最終決議,建立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兩大國際金融機構。1946年6月25日,世界銀行開始商業運作。1947年5月9日,批準了第壹批貸款,對法國貸款2.5億美元,按今天的價值計算仍是世界銀行提供的最大壹筆貸款。
起初,世界銀行的目的是幫助歐洲國家和日本在二戰後進行重建,以滿足戰後重建的需要。此外,它聲稱應該幫助非洲、亞洲和拉丁美洲國家的經濟發展。當初世行貸款主要集中在高速公路、機場、電廠等大型基礎設施上。日本和西歐國家“畢業”(人均收入達到壹定水平),日本在80年代對美國經濟構成嚴重挑戰後,世界銀行完全集中於發展中國家。從65438年到90年代初,世界銀行也開始貸款給東歐和前蘇聯國家。
世界銀行集團由五個機構組成:
國際復興開發銀行(IBRD),成立於1945,提供基於主權擔保的債務融資;
國際金融公司(IFC),成立於1956,提供多種形式的無主權擔保融資,主要面向民營企業;
國際開發協會(IDA),成立於1960,提供優惠融資(無息貸款或補貼),往往需要主權擔保;
多邊投資擔保機構(MIGA),成立於1988,與政府合作,降低投資風險;
ICSID成立於1966,主要為私營企業提供包括政治風險在內的特定風險的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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