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外匯行情大全網 - 助學貸款 - 山西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政策解讀

山西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政策解讀

近日,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山西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進行了詳細的政策解讀。

首先,介紹背景

針對近年來我省房地產市場出現的新情況、新挑戰,為規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交易秩序,保護商品房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我廳會同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銀保監分局印發了《山西省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晉監發字〔2022〕74號)。

二、主要內容

《監督* * *辦法》包括六個部分:

(壹)總則:主要明確《監管辦法》的指導思想、適用範圍、預售資金概念和部門職責。

(二)監管銀行及賬戶:主要規定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擇監管銀行,對監管銀行的界定及相關要求,以及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監管賬戶的設立等提出明確要求。

(三)預售資金的收取、提取和使用:主要約定預售資金的收取、存儲流程和購房人的支付方式。明確預售資金分為重點監管資金和非重點監管資金,並對重點監管資金數額的確定方式提出了具體要求;明確了監理資金的使用方式和要求,並根據工程形象進度明確了各階段重點監理資金的留存比例。監管部門可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動態考核、信用評價和負債情況,適當調整重點監管資金留存比例;明確分配監管資金的流程。

(四)解除預售資金管制:主要規定解除預售資金管制的條件和程序。

(五)監督管理:主要規定了監管部門和監管銀行的監督管理職責,以及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的處罰措施。

(六)附則:主要規定監管措施的實施時間。

?第三,亮點

(壹)招標確定監管銀行

監管部門應當會同中國人民銀行、銀行保險監管部門對商業銀行進行綜合監控、服務和運營,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能夠承擔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的商業銀行,並建立監管銀行名單。監管部門應動態調整監管銀行名單,定期淘汰不履行或無法承擔資金監管的銀行。

(二)根據預售許可證設立監管賬戶。

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壹份預售許可申請對應壹個賬戶的原則開設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監管賬戶的名稱和賬號應在《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載明。

(3)預售資金分為重點監管資金和非重點監管資金。

監管資金分為重點監管資金和非重點監管資金。重點監管經費由項目所在地監管部門根據項目情況綜合確定。重點監管資金應當專款專用,必須用於相關工程建設。監管賬戶存續期間,商業銀行不得擅自扣劃,設立子公司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集團公司不得劃轉;非重點監管資金可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提取使用,優先用於本項目預售項目建設和償還貸款。

(4)明確重點監管的資金額度。

重點監管資金額度可根據單個項目的建設進度進行動態調整:

1.施工進度達到地上主體工程0.00以上不足三分之壹的,監管賬戶留存余額不得低於重點監管資金總額的85%;

2.施工進度達到地上主體工程1/3以上但不足2/3的,監管賬戶留存余額不得低於重點監管資金總額的70%;

3.施工進度達到地面主體結構三分之二以上的,監管賬戶留存余額不得低於重點監管資金總額的55%;

4.施工進度達到地面主體工程封頂的,監管賬戶留存余額不得低於重點監管資金總額的40%;

5.工程基本完工,房地產開發企業組織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三方驗收。具有合格驗收材料的,監管賬戶留存余額不得低於重點監管資金總額的20%;

6.項目綜合竣工驗收備案的,監管賬戶留存余額不得低於重點監管資金總額的5%;

7.不動產首次登記完成,滿足買受人單方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條件的,監管協議中無其他約定的,剩余監管資金可以全額撥付。

(五)根據動態評估,適當調整支付節點。

監管部門可通過山西數字地產系統及時了解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動態考核、信用評價和資產負債情況,並以此為基礎適當調減或增加其節點留存的重點監管資金額度,但每個節點調減或增加的比例不得超過5%。

(六)明確協助開發企業違規提取預售資金。

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提供虛假證明或者以“提供者票”等其他方式協助房地產開發企業違規提取預售資金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將違規行為記入企業征信系統並向社會公示。

  • 上一篇:美國研究生留學獎學金類型介紹
  • 下一篇:摩托車合格證過期了怎麽辦?
  • copyright 2024外匯行情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