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金融機構是指由政府或政府機構發起、出資、設立或擔保,在不追求利潤最大化的情況下,在特定業務領域從事政策性融資活動,以貫徹和配合政府的社會經濟政策或意圖的金融機構。?
政策性金融機構主要產生於壹國政府提高經濟發展水平,安排社會經濟發展戰略或產業結構調整的政策要求。壹般來說,處於現代化初級階段的經濟不發達國家,由於國家財力有限,無法滿足基礎設施建設和戰略資源開發的巨大而長期的投資需求,最有必要設立政策性金融機構;在壹些經濟結構需要戰略性調整或升級,薄弱部門和行業需要重點支持或大力推動的國家,應設立政策性金融機構,以其特殊的融資機制引導政府和社會資金投向重點部門、行業和企業,可以彌補單壹的政府主導型金融和單壹的市場化商業金融的不足。
[編者]政策性金融機構的主要特征
(1)有政府的資金支持和信用擔保。(2)不以利潤最大化為目的。(3)有專門的融資機制。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融資機制不同於商業性金融機構和政府財政。除國家出資的資本外,它是壹種高成本的債務,主要通過發行債券、借款和吸收長期存款等方式獲得,而其資金運用主要是長期低息貸款,通常是商業金融機構不願或無力操作的。這種負債和資產結構安排是通過國家的利息補貼和參與壞賬或相關風險來實現的。但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融資與金融有明顯的區別,其基本運作方式是信貸。壹般情況下,要保證資金的安全運行和金融機構的自我發展能力。因此,在符合國家宏觀經濟發展和產業政策要求的前提下,我們應行使獨立的信貸決策權,獨立評估貸款項目的可行性和審批貸款,以確保貸款的安全性,實現預期的社會和經濟效益以及相應的直接經濟效益。(4)政策性金融機構具有特定的業務領域,在市場上不與商業性金融機構競爭,其服務領域或服務對象壹般不適合商業性金融機構,而是那些受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政策保護,需要巨額、長期、低息貸款支持的項目或企業。
[編者]政策性金融機構的主要類型
根據業務領域和服務對象的類型,主要有以下幾種:
1,經濟發展政策性金融機構,是指那些為經濟發展提供長期投資或貸款的金融機構。這些金融機構多稱為開發銀行、復興銀行、開發金融公司、開發投資公司,如:日本開發銀行、德國復興信貸銀行、美國復興金融公司、加拿大聯邦工業發展銀行、意大利工業復興公司、新加坡發展銀行、印度工業發展銀行、巴基斯坦工業發展銀行、國際復興開發銀行、亞洲開發銀行、中國國家開發銀行等。這些金融機構大多是為推進工業化,配合國家經濟發展振興規劃或產業振興戰略而設立的,其貸款和投資多針對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和基礎設施、基礎產業、支柱產業的重點企業。國家開發銀行成立於1994年3月,註冊資本500億元。總部設在北京,在中國多個城市設有分公司或代表處。
2?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
是指為農業提供中長期低息貸款,以落實和配合國家農業支持和保護政策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如:美國農民計生局、英國農業信貸公司、法國農業信貸銀行、德國農業抵押銀行、日本農林水產金融銀行、印度國家農業和農村發展銀行、巴基斯坦農業發展銀行、國際農業發展基金、國際農業信貸聯盟、亞太農業信貸協會、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等。這些金融機構大多是為了推進農業現代化進程,執行和配合國家振興農業計劃和農業保護政策而設立的。它們的資金大多來自政府撥款、發行由政府擔保的債券、吸收特定存款以及從國內外市場借款。貸款和投資大多用於支持農業生產者和經營者的資金需求,改善農業結構,建設農業基礎設施,支持農產品價格,穩定和增加農民收入等。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成立於6月1994 11,總部設在北京,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有分行。
3、進出口政策性金融機構
它是壹個國家促進進出口貿易和國際收支,特別是支持和促進出口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如美國進出口銀行、加拿大出口發展公司、英國出口信貸擔保公司、法國外貿銀行、德國出口信貸銀行、日本進出口銀行、印度進出口銀行、新加坡出口信用保險公司、非洲進出口銀行、拉丁美洲出口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等等。這些金融機構有的是單純的信貸機構,有的是單純的擔保和保險機構,有的是既提供信貸又提供擔保和保險的綜合機構。其目的是執行和配合政府的進出口政策,支持和促進國內出口。這些機構在運營過程中,以國家財力為後盾,政府提供必要的營運資金和補貼,承擔運營風險。中國進出口銀行成立於5月,1994,註冊資本33.8億元。它的總部設在北京,並在幾個國內城市和個別國家設有代表處。
4.住房政策金融機構
是指專門支持住房消費特別是低收入人群進入住房消費市場,以貫徹和配合政府住房發展政策和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如:美國聯邦住房貸款銀行、美國聯邦住房抵押貸款公司、美國聯邦國家抵押貸款協會、美國國家抵押貸款協會、加拿大抵押和住房公司、法國房地產信貸銀行、挪威國家住房銀行、德國住房儲蓄銀行、日本住房金融公司、印度印度住房開發金融公司、泰國政府住房銀行、新西蘭住房貸款公司、韓國住房銀行等等。這些機構壹般通過政府投資、發行債券、吸收儲蓄存款或強制儲蓄等方式集中資金,然後將資金以住房消費貸款及相關貸款、投資、保險等形式用於支持住房消費和房地產開發資金的流動,以刺激房地產業的發展,提高低收入人群的住房消費水平,落實國家住房政策。目前,我國在壹些城市建立了經政府批準的商品房基金會或住房合作基金會,以滿足住房基地開發、建設和流動資金的需要,促進住房商品化和房地產市場的建立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