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有貸款可以賣的,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出售:
1、轉按揭:就是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同時申請辦理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物的貸款。
2、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余貸款:這種方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已經經過大量歸還後所剩貸款數目不大的情況。通常情況下,買家會認可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方可以利用買方的首付將剩余貸款付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進行下壹步交易。
3、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余貸款:如果賣方想在賣出房產之前將貸款還清或買方雖然看好但不願意購買貸款未繳清的房產,可以采取這種方式。
但前提是房主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用來申請貸款。這樣房主就可以通過抵押向銀行貸出壹定的款來付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促成交易的成功。
購買有貸款的房子要註意的事項:
1、核實房產真實信息
購房者在買房前壹定要先到當地房管部門查冊,核實房屋的貸款狀況和查封狀況等。僅僅只是與房主簡單溝通也不可以,要掌握方法,獲得正確的信息來源。
購房者可以去房管局查冊,了解壹下該房子名下是否有存在未還清的貸款。具體而言,就是以房地產的地址、地號、房地產證登記案號、房地產證號之中的任壹條件為索引,來查證房地產的權屬狀況。
2、註意資金安全
壹般購買存在貸款未還清的房子,賣家都會讓購房者先墊錢解押,購房者如果不信任賣家,擔心資金安全,可以通過第三方監管賬戶,而不是賣家的個人賬戶進行交易。
如果賣家非常強硬怕麻煩不肯做資金監管,非要買家幫墊資,那就寧可花錢找第三方公司來墊資,第三方公司會去調查和評估業主靠不靠譜,這樣花點錢轉移風險。
3、預告登記以防壹房二賣
預告登記防的就是買賣雙方雖然已經簽訂了購房合同,但是還未辦理過戶,在這期間不動產權證仍保留在賣方手裏,房主仍然可以暗自將房屋抵押。當完成預告登記,若沒有購房者的同意,房主就沒有權利將房屋進行抵押、擔保,也無權變更房屋權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