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外匯行情大全網 - 助學貸款 - 買賣協議簽訂後,買方不能貸款,只好改成壹次付清。是違約嗎?

買賣協議簽訂後,買方不能貸款,只好改成壹次付清。是違約嗎?

錢就是錢。他給壹百個十,或者十個壹百,都是壹千。

本來說好分期付款,現在都是壹次付清。這在法律上會被認定為對收款人有利,收款人無權拒絕,除非有其他正當理由證明壹次性付款對其有害。

如果打官司,這種違約最多是壹般違約(有些法院甚至可能不承認壹般違約,因為這種支付方式的改變並沒有增加收款方的負擔或風險)。如果不構成根本違約,法院不會支持解除合同。

補充:

1)看了我上面說的,如果打官司,法院是不會支持妳說對方根本違約的。最多就是壹般的違約,不能解除合同。

2)不知道妳們房管局怎麽說。反正銷售協議裏可以簽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可以修改原條款。所以沒必要終止之前的合同。

3)要不要延遲20天損失?妳可以問。但是20天損失的舉證責任還得妳來準備。20天內基本上法院不會支持漲價。此外,法院還會考慮如果買家辦理貸款需要多長時間。如果這次和他壹次性付款差不多,那麽法院可能會認定妳沒有實際損失。

4)妳應該告訴他房管局怎麽說的,然後書面解除合同,雙方簽字。不要在終止後簽新合同再漲價。他對此無能為力。

但是記住,房管局的說法是有問題的。除非妳當地有規定,否則不需要解除之前的合同,只需要加壹個協議就可以了。

其實沒有補充協議也可以。如果妳拒絕接受房款,那麽對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妳履行合同。

那麽法院就會認定,買受人以非合同方式支付了價款,但是除非這種行為會對妳造成實際損失,否則妳沒有合理的理由拒絕——換句話說,錢就是錢,壹百個十和十個壹百是壹樣的。

這樣的違約是根本違約。也就是說,壹般的違約只需要賠償妳的損失(而且妳要證明損失的金額),並不會導致合同的終結。

5)看看妳的合同,看看有沒有逾期多少天的款項,然後就可以解除合同了。如果沒有,那麽妳最好發律師函或者其他方式主張妳解除合同的權利。如果妳保持沈默,法院可能會裁定妳同意延期付款。

但是記住,就算發律師函,也足夠了。因為合同法第94條規定:

(三)壹方遲延履行主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履行的。

也就是說,他拖延支付義務的時候,也存在壹個“催促”和“合理期限”的問題。打官司的話,還是要吃虧的。

6)目前法院傾向於遏制坐地起價的賣家,所以如果妳想打官司,最好做好準備。另外,法院的基本原則是維持合同的效力,維持合同以保證交易的秩序。

  • 上一篇:買房能組合貸款嗎
  • 下一篇:沒有公積金沒有信用卡怎麽貸款
  • copyright 2024外匯行情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