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擔保人需要什麽條件?
1.抵押擔保人需要有永久居留或長期居留身份。
2.抵押擔保人需要有穩定的收入和工作,個人/公司征信要良好,還應該有壹定的還款能力。
3.抵押擔保人買房需要有合同或協議。
4.抵押擔保人需在貸款銀行有儲蓄賬戶或公積金賬戶;且存款余額占購買住房所需金額不低於30%,作為購房首付款使用。
5.如果抵押擔保人是擔保公司,還需要債權人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物。
6.符合上訴條件的擔保人還需要提供自己的婚姻狀況證明、個人/家庭收入、公司資產等能夠證明其還款能力的材料。另外,作為貸款擔保人,妳也要明白,妳需要承擔的擔保風險並不低。
做房子貸款的擔保人對以後買房有影響嗎?
1.為他人買房做擔保人,可能會對以後的購房和個人征信產生影響。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保證人應承擔還款責任。作為擔保人再次借款時,銀行也會對擔保人的信用記錄進行核查,擔保人的嚴重不良記錄會受到影響。
2.銀行對擔保人的要求壹般是必須是本地戶口,經濟基礎好,收入穩定。借款人作為保證人,在不還款時要承擔還款責任,所以壹旦同意為貸款人擔保,就同意為他承擔還款風險。壹般情況下,妳作為擔保人貸款,銀行也會查詢擔保人的信用記錄。擔保人的嚴重不良記錄會影響擔保人的信用信息。
3.我國相關法律將保證分為壹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只有在主合同糾紛經過審理或者仲裁,債務人財產仍不能依法履行債務的情況下,才要求前者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者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後不履行債務的,只要債權人要求保證人支付債務,就必須在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4.目前銀行大多會要求連帶責任保證,但可以對保證期限和範圍做出相關約定。為降低保證風險,當事人可以約定保證方式為壹般保證,並明確約定保證期間和範圍,以減少對保證人未來抵押或其他方面的影響。
5.影響是相對的。如果是擔保人,必須要有壹定的資產才能做擔保人。但是如果妳什麽都沒有,保證就不成立。他做擔保人後壹切及時還款對妳來說無所謂,但妳對他逾期還款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