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購買、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時,近6個月以上,連續、足額、按月、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可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註:以下所有要件在面簽《洛陽市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時需要核實原件。)
(壹)城市區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
辦理場所:市區營業部;鐵路分中心。
辦理要件:
1、身份證:借款人及***同還款人復印件4份,新版身份證需正反復印,身份證過期或無身份證的,可由戶籍派出所出具張貼照片的戶籍證明;
2、戶口簿:借款人及***同還款人戶口本首頁、本人頁復印件3份;
3、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未婚證明或其它能證明婚姻關系的有效證件復印件3份;
4、收入證明:住房公積金繳存明細、銀行6個月工資流水、6個月工資發放明細(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或公章)原件1份,復印件2份;
5、首付款發票:復印件3份;
6、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經濟適用房預售合同》、《商品房現房合同》)3份;
7、如有***產人的需要***產人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薄、婚姻證明復印件3份;
8、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壹式2份(市區營業部貸款中心領取);
9、個人《住房公積金擔保申請表》1份(市住房置業擔保公司領取);
10、借款人還款銀行卡或折(需簽字並加蓋手印或私章確認);
11、借款人正方型楷體私章。
辦理流程:房地產開發公司與管理中心簽訂《貸款合作協議》→借款人申請貸款→貸款初審、復審、審批→簽訂《洛陽市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同時市住房置業擔保公司(以下簡稱擔保公司)初審、復審、審批→簽訂《委托擔保及反擔保抵押合同》)→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交易、抵押登記→擔保公司出具《擔保聲明》→受委托銀行發放貸款→開發公司或借款人到擔保公司領取相關合同→借款人按期還款。
辦理時限:貸款申請資料齊全,審核時限不超過7個工作日;符合貸款發放條件的,抵押登記後,放款時限不超過3個工作日。
(二)城市區二手住房
辦理場所:市區營業部;鐵路分中心。
辦理要件:
1、買賣雙方及其配偶的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復印件3份(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證復印件需多提供1份);
2、借款人及其配偶收入證明:住房公積金繳存明細、銀行6個月工資流水、6個月工資發放明細(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或公章)原件1份,復印件2份;
3、首付款收據(由買賣雙方在復印件上簽字並加蓋手印或私章)3份;
4、過戶前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復印件3份;
5、《房地產買賣契約》原件4份;
6、《房地產抵押估價報告》原件3份;
7、契稅完稅憑證復印件(借款人在復印件上簽字並加蓋手印或私章)3份;
8、買賣雙方中國銀行卡復印件(需簽字並加蓋手印或私章確認)3份;
9、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壹式2份(市區營業部貸款中心領取);
10、個人《住房公積金擔保申請表》1份(市住房置業擔保公司領取)。
辦理流程:借款人到市區營業部、鐵路分中心進行貸前咨詢→借款人申請貸款→貸款初審、復審、審批→簽訂《洛陽市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同時擔保公司初審、復審、審批→簽訂《委托擔保及反擔保抵押合同》)→買賣雙方簽訂轉賬協議(買賣雙方協商確定借款通過擔保公司轉到買方或賣方賬戶)→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交易、抵押登記→擔保公司出具《擔保聲明》→受委托銀行發放貸款→借款人到擔保公司領取相關合同→借款人按期還款。
辦理時限:貸款申請資料齊全,審核時限不超過7個工作日;符合貸款發放條件的,抵押登記後,放款時限不超過3個工作日。
(三)縣(市)吉利區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
辦理場所:縣(市)吉利管理部。
辦理要件:
1、身份證:借款人及***同還款人復印件4份,新版身份證需正反復印,身份證過期或無身份證的,可由戶籍派出所出具張貼照片的戶籍證明;
2、戶口簿:借款人及***同還款人戶口本首頁、本人頁復印件3份;
3、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未婚證明或其它能證明婚姻關系的有效證件復印件3份;
4、收入證明:住房公積金繳存明細、銀行6個月工資流水、6個月工資發放明細(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或公章)原件1份,復印件2份;
5、首付款發票:復印件3份;
6、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經濟適用房預售合同》、《商品房現房合同》)3份;
7、如有***產人的需要***產人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薄、婚姻證明復印件3份;
8、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壹式2份(縣(市)吉利管理部領取);
9、個人《住房公積金擔保申請表》1份;
10、借款人還款銀行卡或折(需簽字並加蓋手印或私章確認);
11、借款人正方型楷體私章。
辦理流程:房地產開發公司與管理中心簽訂《貸款合作協議》→借款人申請貸款→縣(市)吉利管理部初審→管理中心復審、審批→簽訂《洛陽市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同時擔保公司初審、復審、審批→簽訂《委托擔保及反擔保抵押合同》)→縣(市)吉利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擔保公司出具《擔保聲明》→受委托銀行發放貸款→開發公司到擔保公司領取相關合同→借款人按期還款。
辦理時限:貸款申請資料齊全,審核時限不超過7個工作日;符合貸款發放條件的,抵押登記後,放款不超過4個工作日。
(四)縣(市)吉利二手住房、自建住房(分為兩類)
第壹類: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指《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齊全的縣(市)吉利住宅類住房公積金貸款)
辦理場所:縣(市)吉利管理部。
辦理要件:
1、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壹式2份(縣(市)吉利管理部領取);
2、個人《住房公積金擔保申請表》1份;
3、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復印件4份;
4、借款人及配偶戶口本首頁、本人頁復印件3份;
5、借款人婚姻證明復印件3份;
6、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證明:住房公積金繳存明細、銀行6個月工資流水、6個月工資發放明細(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或公章)原件1份,復印件2份;
7、《房屋所有權證》(過戶前後)復印件3份;
8、《國有土地使用證》復印件3份(已分割到戶的個人小證);
9、《房地產買賣契約》原件6份;
10、首付款收據及契稅發票復印件3份;
11、售房人及配偶身份證復印件3份;
12、售房人及配偶戶口本首頁、本人頁復印件3份;
13、售房人及配偶婚姻證明復印件4份;
14、所售住房***有人同意出售聲明書(房屋***有人出售房屋確認書)原件2份,復印件2份;
15、《房地產抵押估價報告》原件4份;
16、主貸人銀行還款卡復印件(需本人簽字按指紋有效)3份;
17、售房方收款卡復印件(需本人簽字按指紋有效)3份。
辦理流程:
借款人到縣(市)吉利管理部咨詢政策→借款人申請貸款→縣(市)吉利管理部初審→查看現場、出具勘察報告→管理中心復審、審批→簽訂《洛陽市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同時擔保公司初審、復審、審批→簽訂《委托擔保及反擔保抵押合同》)→縣(市)吉利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擔保公司出具《擔保聲明》→受委托銀行發放貸款→借款人到擔保公司領取相關合同→借款人按期還款。
辦理時限:貸款申請資料齊全,審核時限不超過7個工作日;符合貸款發放條件的,抵押登記後,放款不超過4個工作日。
第二類: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指有《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大證未分割的縣(市)吉利住宅類住房公積金貸款)
辦理場所:縣(市)吉利管理部。
辦理要件:
1、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壹式2份(縣(市)吉利管理部領取);
2、個人《住房公積金擔保申請表》1份;
3、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復印件4份;
4、借款人及配偶戶口本首頁、本人頁復印件3份;
5、借款人婚姻證明復印件3份;
6、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證明:住房公積金繳存明細、銀行6個月工資流水、6個月工資發放明細(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或公章)原件1份,復印件2份;
7、《房屋所有權證》(過戶前後)復印件3份;
8、《國有土地使用證》復印件3份;
9、土地具結書原件2份,復印件1份;
10、《房地產買賣契約》原件6份;
11、首付款收據及契稅發票復印件3份;
12、售房人及配偶身份證復印件3份;
13、售房人及配偶戶口本首頁、本人頁復印件3份;
14、售房人婚姻證明復印件3份;
15、所售住房***有人同意出售聲明書(房屋***有人出售房屋確認書)原件2份,復印件2份;
16、主貸人銀行還款卡復印件(需本人簽字按指紋有效)3份;
17、《房地產抵押估價報告》原件4份;
18、售房方收款卡復印件(需本人簽字按指紋有效)3份。
辦理流程:
借款人到縣(市)吉利管理部咨詢政策→借款人申請貸款→縣(市)吉利管理部初審→查看現場、出具勘察報告→管理中心復審、審批→簽訂《洛陽市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同時擔保公司初審、復審、審批→簽訂《委托擔保及反擔保抵押合同》)→縣(市)吉利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擔保公司出具《擔保聲明》→受委托銀行發放貸款→借款人到擔保公司領取相關合同→借款人按期還款。
辦理時限:貸款申請資料齊全,審核時限不超過7個工作日;符合貸款發放條件的,抵押登記後,放款不超過4個工作日。
(五)自建住房
辦理場所:縣(市)吉利管理部。
辦理要件:
1、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壹式2份(縣(市)吉利管理部領取);
2、個人《住房公積金擔保申請表》1份;
3、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復印件4份;
4、借款人及配偶戶口本首頁、本人頁復印件3份;
5、借款人婚姻證明復印件3份;
6、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證明:住房公積金繳存明細、銀行6個月工資流水、6個月工資發放明細(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或公章)原件1份,復印件2份;
7、建房人(借款人)《國有土地使用證》(國有土地或者集體土地)復印件3份;
8、規劃部門批文或規劃證書復印件3份(縣城建或鄉(鎮)城建部門出具);
9、建房合同原件2份,復印件1份(附工程預算書),管理部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進行造價審核,並加章確認;
10、建房合同公證書原件1份,復印件3份;
11、施工完成30%以上證明原件1份,復印件2份(施工方出具,管理部實地勘察,並加章確認);
12、施工單位出具的首付款發票(收據)復印件3份;
13、所抵押房產《國有土地使用證》復印件3份;
14、所抵押房產《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3份;
15、所抵押房產所有人及***有人同意抵押聲明書原件2份,復印件1份;
16、土地具結書原件2份,復印件1份(《國有土地使用證》未分割到戶時需要);
17、抵押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復印件3份;
18、《房地產抵押估價報告》原件4份;
19、收款卡或折復印件(需本人簽字按指紋有效)3份。
辦理流程:
借款人到縣(市)吉利管理部咨詢政策→借款人申請貸款→縣(市)吉利管理部初審→查看現場、出具勘察報告→管理中心復審、審批→簽訂《洛陽市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同時擔保公司初審、復審、審批→簽訂《委托擔保及反擔保抵押合同》)→縣(市)吉利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擔保公司出具《擔保聲明》→受委托銀行發放貸款→借款人到擔保公司領取相關合同→借款人按期還款。
辦理時限:貸款申請資料齊全,審核時限不超過7個工作日;符合貸款發放條件的,抵押登記後,放款不超過3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