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高貸款額度。對生育二孩的職工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最高可貸額度增加15萬元;對生育三孩的職工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最高可貸額度增加25萬元;
2、提高租房提取限額。對生育二孩的職工家庭在住房公積金繳存所在地無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租房提取公積金限額提高至每月800元;對生育三孩的職工家庭在住房公積金繳存所在地無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租房提取公積金限額提高至每月1000元。
公積金貸款的流程:
1、初審:由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包括申請人資格、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初審合格以後,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
2、評估:申請人持《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到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對所購買的房屋價值進行評估。經濟適用房不需要評估;
3、審核:申請人持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審材料到中心進行貸款審核。如果合格,中心開具《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托貸款調查通知單》;
4、辦理擔保手續:申請人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托貸款調查通知單》,按照自己選擇的擔保方式辦理擔保手續。如果選擇抵押 保證的方式,保證人應該出具書面的擔保函;如果選擇抵押 保險或第三人保證的方式,應該到保險公司投保或到擔保機構辦理委托擔保手續;
5、簽訂借款合同;
6、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與受托行簽訂委托貸款協議;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受托行業可根據需要,代為收集借款人申請,統壹交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審核、審批;
8、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每筆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審批同意後,與受托行簽訂委托貸款合同。
綜上所述,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為20%;對擁有壹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為30%。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