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當地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和固定詳細地址;
3.有正當職業,有穩定可靠的收入來源,信用良好,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有學校的《錄取通知書》或《錄取通知書》;有學校出具的證明材料;
5.提供貸款人認可的作為資產抵押或質押或具有代償能力並承擔連帶責任的第三方保證人;
6.借款人承擔受教育者所需費用的壹定比例。
貸款期限、利率和限額
1.貸款期限:教育助學貸款期限壹般為3至6年,最長不超過10年(含10年)。具體期限根據借款人就學情況和擔保性質確定。
2.貸款利率:助學貸款利率與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相同。貸款期限在壹年以內(含壹年)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計算利息,遇法定利率時。
調整時,合同利率不變;貸款期限在壹年以上的,如遇法定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利率調整的規定執行。
3.貸款額度:最高貸款額度原則上不超過學雜費總額的80%。
借款保證函
貸款擔保有三種方式,即抵押、質押和保證。
1.以房屋或其他不動產抵押申請貸款的,抵押率為評估價值的60%,但不得超過學雜費總額的80%;
2.銀行的存單或憑證式國債作為質押申請貸款的質押率為90%,根據質押物的價值確定質押率,但不超過學雜費總額的80%;
3.以第三方擔保方式申請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學雜費總額的70%。銀行或保險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的,可提高到80%。
貸款程序
申請助學貸款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出書面貸款申請,填寫相關申請表,並提交以下文件和證明材料:
1.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或其他有效居住證明原件,受教育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出國留學者須出示受教育者護照或通行證原件,並提供復印件存檔;
2.原則上應有經國家公證部門公證的借款人與受教育者之間的監護關系證明和受教育者的出生證明;
3.貸款人認可的借款人有固定職業和穩定經濟收入的證明;
4、學校的《錄取通知書》,學校對學生學習期間所需學雜費總額的證明;
5.房產被抵押或質押的,應提供抵押財產和質押財產清單以及由有權處分財產的人(包括財產所有權人)簽署的同意抵押、質押的承諾書或聲明。抵押物的,提交有關部門出具的價值評估報告和保險部門的保險文件,質押的,提供授權證書。由第三方提供擔保的,應出具擔保人同意擔保的書面文件及相關信用證明材料;
6.在貸款銀行開立的個人儲蓄存折或信用卡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