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壹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本辦法所稱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
2、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壹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壹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後可以選擇其中壹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壹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利息費用扣除標準:
1、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準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可據實扣除;
2、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不許扣除;
3、關聯企業利息費用的扣除:
(1)、借款金額不超過權益性投資的2倍或5倍(金融企業為5倍,非金融企業為2倍);
(2)、借款利率不超過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企業能夠按規定提供相關資料並證明交易活動符合獨立交易原則,或者企業的實際稅負不高於境內關聯方的,其實際支付給境內關聯方的利息支出,不受債資比的限制,但是仍需要滿足壹般原則,即借款利率不超過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
4、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不得在稅前扣除。
綜上所述,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壹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壹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壹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後可以選擇其中壹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壹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六條企業從其關聯方接受的債權性投資與權益性投資的比例超過規定標準而發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