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購房者在什麽情況下可以依法退房呢?買房各個階段應該怎麽退房?商品房買賣不同於日常生活中的其他消費品買賣,因為其交易周期長,涉及資金量大,技術問題多,權利義務關系復雜,所以有嚴格的程序要求。但是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可能會導致退房。退房的原因主要有四個:壹是購房者違約;第二,賣方違約;第三,雙方均未違約,但雙方就退房問題達成壹致;第四,雙方違約,但協商未達成壹致意見。在買賣過程中,由於違約方不同,階段不同,退房的程序也不同。下面介紹在買房的不同階段,出現退房的情況下,如何辦理相關手續。1.定金(訂金或認購款)階段買受人已支付定金(訂金或認購款)但未簽訂正式商品房預售合同:如果買受人已向出賣人支付定金(訂金或認購款),但對所支付款項的性質沒有說明,也沒有約定,這種情況下,買受人可以直接向出賣人或其代理人索要所支付的款項。出賣人所售項目有預售許可證或產權證的,買賣雙方有約定,該款項為定金,買賣雙方未能就商品房買賣合同達成約定,最終未能簽訂合同的,該款項將被沒收,定金不予退還。律師江濤和劉桂林認為,這壹協議違反了公平和正義的原則,應該是壹種強迫交易。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出賣人拒絕退還定金,買受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但《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似乎同意這種約定。2.預售登記階段,買賣雙方已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預售登記,但房屋尚未交付使用。在這個階段,如果壹方想退房,首先要和另壹方協商,看能不能達成壹致。如果雙方達成協議,必須以書面形式表達,並簽訂正式的退房協議。協議內容應主要包括雙方解除原房屋買賣合同的約定,違約責任由誰承擔,如何退款,如何履行。如果買賣雙方中有壹方違約,不能達成協議,那麽主張解除合同的壹方應當通知另壹方。當通知到達另壹方時,合同終止。對方不同意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雙方協商未達成退房協議的,可直接向法院或仲裁機構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此外,雙方還應當到不動產登記機關辦理註銷預售登記。三。入住階段房屋竣工後,如果買方已經辦理了入住手續,繳納了* * *部門到期的稅費,但房產證還沒有辦理,壹般是買方在這個階段要求退房,違約的多是賣方。這壹階段除了和前面提到的第二階段的要求壹致,還涉及到物業、裝修損失、稅費、搬出時間等問題。出賣人違約的,裝修損失由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確定裝修損失。購房者還應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合同終止物業管理,賣方收取的稅費也應退還。如果不能達成協議,買方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機構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4.房產證辦妥後,房屋所有權已轉移。除非合同有約定,壹般情況下,購房者是不能退房的。如果出賣人已為買受人辦妥房產證,但出賣人墊付了資金,且合同約定買受人拒不按約定履行付款義務的,出賣人可以提出解除合同,要求買受人退房並承擔相應損失。這種情況下,雙方需要到房產證發證機關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或註銷手續。
現在要求開發商退房,需要什麽證明材料,違約金是怎麽計算的?
購房合同,購房人身份證。
違約賠償金應根據合同條款計算。
業主從公司退休需要開發商提供什麽證明?
維修資金的退還
項目名稱:維修資金返還
設定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申請條件:退房,重復付款,房間轉讓,面積較小。
搬運材料:
退房原因全額退款:1。需要退房協議(如果房屋在交易中心備案,需要交易中心經辦人簽字;未備案的,需要在退房協議中註明房屋未在交易中心備案)。2.房屋貸款註銷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如無貸款,需在退房協議中註明是壹次性付款還是其他原因)3。個人退款申請。房地產公司退房款財務憑證復印件(加蓋公章)5。維修基金賬單原件(人工票第二聯,機票第三、第四聯)6。購買者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7。退款人(失主本人)名下的銀行儲蓄卡復印件。
重復繳費全額退款:個人退款申請、兩份維修基金賬單(原件及復印件)、業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退款人(業主本人)名下的銀行儲蓄卡1份。
房屋過戶退款原因:1,房屋退房協議原件(交易中心備案代理人簽字);2.需提供轉房證明(需註明原房和現房的房號、面積、房款、退差價及真實準確的轉房原因);3.房產公司財務憑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如房產公司未產生房產交款業務,請詳細說明未支付房產交款的流程並加蓋公章;4.新房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5份。維修基金賬單原件及復印件;5.購買者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6.退款人(失主本人)名下的銀行儲蓄卡復印件;7.個人退款申請。
面積減少時退款的差額:1。需提供原補充協議復印件(需註明房屋房號、原面積、現面積、原房款和現房款、面積減少的真實準確原因);2.房地產公司房屋退房款財務憑證復印件(加蓋公章);3.維修基金賬單原件及復印件;4.購買者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5.退款人(失主本人)名下的銀行儲蓄卡復印件;6.個人退款申請
其他退差價原因:1。需出具證明,詳細說明房款減少的原因、原房款和現房款;2.房產公司財務憑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如房產公司未產生房產業務,請詳細說明未交房產的流程並加蓋公章;3.新房購房合同原件復印件;4.維修基金賬單原件及復印件。購買者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6。退款人(失主本人)名下的銀行儲蓄卡復印件7。個人退款申請。
購買商品房後如何退房?
親愛的,情況有點麻煩。
如果妳貸款買房(貸款成功)或者壹次性付款,簽了買賣合同,房子就歸妳了,廠家不能退錢給妳,因為妳現在違約了,開發商現在只有把樓交給妳了。我現在在深圳,大概就是這樣。
至於房產交易中心,那不是國土局嗎?退房手續。那是要把房子還給開發商嗎?
退房的具體流程
退房和退房程序指南
退了休的都知道,買房不容易,退房更麻煩。目前壹般買房的人對退房知之甚少。遇到這樣的麻煩,業主如何在維護自身權益的同時,更順利的辦理退房手續?什麽情況下可以退房1?開發商逾期交房構成根本違約。經買受人催告,開發商未能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交付房屋的,買受人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交付定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開發商擅自更改設計。開發商改變了規劃設計,影響了房屋的結構形式、空間大小和朝向。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壹般約定開發商變更設計前必須征得購房人同意。
3.該房屋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不符。房屋交付時實測面積與簽約時暫測面積的絕對誤差比超過3%的,購房人可以要求退房並要求返還利息。
4.房子主體結構質量不達標。因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正常居住和使用,購房人可以要求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但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應當委托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復驗。
5.如果買受人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取得產權證,在買賣合同或法律規定的期限屆滿後壹年以上因開發商原因無法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的,買受人可以退房並獲得相應的補償。
6.房屋產權不清如果存在抵押、合建或其他經濟糾紛,開發商在出售房屋前將出售的房屋抵押,或者將房屋出售給購房人後將房屋抵押給他人。購房人發現後,可以認為購房合同無效,要求退房。
此外,導致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有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房屋歸* * *所有且未經其他* * *業主書面同意、房屋權屬有爭議等。
結賬程序
第壹步是買受人發出退房通知。買方可以通過掛號信、傳真或電話的方式發送給開發商。因開發商責任導致退房的,由開發商承擔因退房造成的損失,包括貸款利息、首付款存款利息、購房稅費等。購房合同約定退房補償標準的,按合同約定辦理。合同約定的賠償標準不足以彌補損失的,可以另行要求賠償;如果買受人的貸款申請未獲批準,合同雙方不能就付款方式達成壹致,開發商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步:15天內完成各項手續。買受人要求退房後15日內,開發商應退還買受人已支付的全部房款,並負責辦理買受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在上述手續或文件簽署之前,開發商應向貸款銀行而不是買方支付每月的本金和利息。
第三步:開發商返還房款。開發商應在買受人發出拒收通知後,將全部房款退還給買受人,並完成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貸款銀行的還款手續。以上內容未能完成的,自買受人發出退房通知之日起第16天起至買受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止,開發商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總房款千分之壹的違約金。
退房註意事項1。保險退保手續別忘了,購房者辦理按揭貸款時,銀行壹般會要求購房者為房屋購買保險。根據《保險法》相關規定,被保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險人可以收取自保險責任發生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險費,其余部分退還被保險人。
2.違約金高不算低。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全部實際損失的,開發商將繼續賠償差額。如果違約金高於實際損失,開發商直接按照違約金賠償。
3.雙倍返還定金根據《合同法》第116條規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壹方違約時,另壹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但不能兩者都適用。如因買受人原因導致退房,開發商有權不退還定金;但如果是開發商的責任,購房者可以獲得雙倍賠償。......
房產局退房有哪些程序?
這壹套程序和妳辦房產證是壹樣的。把它帶到那裏。
買了房之後,生病了,想退房。
如實寫就好;怎麽寫不重要,個人原因退房就行。關鍵是想辦法讓開發商同意退房。
開發商出具虛假收入證明可以申請退房。
拿出證據就可以結賬了。
檢驗問題
從現行法律規定和法院審判實踐來看,退房的條件主要包括約定條件和法定條件。
1,約定條件,是指購房者與開發商在購房合同中約定的退房條件。如果導演延遲交付房屋超過壹定時間,買受人可以要求退房。此外,購房者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住宅規劃或配套設施不符合銷售廣告或售樓說明書,房屋交付後壹定期限內無法取得產權證。根據合同法規定的基本原則,雙方約定了退房的具體條件,買受人可以證明條件成立。如果買受人無法與開發商協商達成壹致,起訴至法院要求退房,壹般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2.法定條件是指根據法律規定,壹方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購房合同義務的,買受人可以退房的條件。總之,在下列情況下,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1)開發商延遲交房。這種情況是目前買家最有可能出現的情況。在購房合同中,雙方壹般會約定開發商交付房屋的時間以及超過約定期限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壹般情況下,開發商和購房者在購房合同中約定了交房時間,但購房者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這時,購房者可以向開發商發送提醒。開發商超過3個月未履行交房義務的,購房者可以與開發商解除購房合同,要求開發商退房。
(2)開發商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預售房屋,在規定期限內開發商仍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買受人可以要求退房。如前所述,開發商在預售房屋時需要取得相關部門的批準,尤其是要取得建設部門頒發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發商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預售房屋屬於違法行為,與買受人簽訂的購房合同無效(但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可以認定為有效)。對於無效的購房合同,應當恢復原狀,即買受人應當騰退房屋或者與開發商解除拍賣合同,開發商應當將買受人支付的房款及利息返還給買受人。上述情況不包括開發商故意隱瞞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
(3)開發商與買受人簽訂的購房合同無效,買受人可以要求退房。根據《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無效合同的直接結果是應當返還因合同取得的財產。具體來說,在購房合同中,買方退房,開發商返還購房款。從實踐角度來看,導致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有:①開發商無權處分房產。主要是房屋未經其他* * *權利人書面同意歸* * *所有,房屋權屬有爭議,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的情況。(2)開發商存在欺詐行為。購房者以此為由要求退房,但實際操作中法院並不太支持,主要是因為購房者很難證明對開發商的欺詐意圖和事實。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發生,購房者應該盡力要求開發商將每壹個承諾都落實到文字中,並簽字認可。
(4)開發商擅自變更設計方案,影響房屋的結構類型、戶型、空間大小、朝向,影響購房人居住的,購房人可以要求退房。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批準的方案規劃、設計、建設商品房。商品房銷售後,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擅自變更規劃設計。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和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的結構類型、戶型、空間尺寸、朝向發生變化,以及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的情形發生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變更成立之日起65,438+0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有權在通知送達後15日內就是否退房給予書面答復。買受人未在通知到達後15日內給予書面答復的,視為接受規劃設計變更及由此引起的房價款變化。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根據上述規定,發包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