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貸款條件
職工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必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壹)按照規定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並在申請貸款時已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含);
(二)所購住房為本市城鎮普通自住住房,具有符合法律規定的購房合同及相關證明材料,並同意將所購住房作為貸款擔保;
(三)購買商品房、出售房產經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其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審查,符合貸款條件;購買二手房,房地產中介已在公積金中心備案;
(四)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以下最低比例:
1.購買建築面積小於140平方米的商品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含)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同時不得低於公積金中心房產合作協議約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2、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
3.購買二手房,房屋竣工年份在2000年(含)以後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2000年以前建造的房屋,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建築面積小於50平方米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
4、購買公有住房,經房改部門批準,已付清全部房價款;
5.對於拆遷安置,拆遷單位已完成安置房建設,已支付全部房款。
(五)職工家庭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住房貸款,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擁有1套住房但未結清相應商品房貸款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或住房公積金貸款未結清的,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貸款金額、期限、還款方式和利率
(1)貸款金額
65,438+0.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1萬元,其中向職工發放的單筆貸款額度不超過50萬元。
2.職工個人貸款額度按住房公積金賬戶月平均余額的壹定倍數計算確定,計算公式為:
職工個人貸款額度=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月平均余額的倍數
其中包括:
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月平均余額為申請貸款時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近12個月的月平均余額(不含壹次性繳納近12個月),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計算;
目前倍數是15倍確定的。今後,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根據我市房價水平、住房公積金繳存水平、資金規模等情況進行調整,並報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備案後實施。
職工個人貸款額度不足654.38+0.5萬元的,按654.38+0.5萬元確定。
3.同時,具體可貸額度根據職工購房條件和價格、個人還款能力和信用狀況綜合確定。
4、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足的,可以申請組合貸款。組合貸款中商業貸款的期限、擔保方式、還款方式應與住房公積金貸款壹致。
(2)貸款期限
1.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男性不超過65周歲,女性不超過60周歲。貸款期限可根據職工及配偶較長的期限確定。
2、購買二手房貸款,貸款期限加房齡不超過40年。
(三)還款方式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還款方式包括等額本息還款和等額本金還款。具體還款公式為:
1,等額本息月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期數/[(1+月利率)還款期數-1]
2.平均資本中的月還款額=貸款本金/還款期+(貸款本金-已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4)貸款利率
1.貸款利率按貸款發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貸款期限在1年(含)以內的,執行合同利率,法定利率調整時不作調整;貸款期限超過1年的,法定利率調整時,從次年起適用調整後的利率(壹年內調整兩次及以上的,以當年最後壹次調整後的利率為準)。
2.對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或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住房貸款的,貸款利率執行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擁有1套住房但未結清相應商業用房貸款的,貸款利率為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
3.因貸款期限變更導致適用貸款利率發生變化的,適用貸款利率按照變更後累計貸款期限對應的利率檔次執行。
三、貸款申請
職工向公積金中心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委托銀行)提交貸款申請,填寫《杭州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提供申請人配偶及住房產權所有人、戶口簿、結婚證、收入證明、家庭住房情況證明及相應購房證明等材料:
(壹)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在簽訂合同(以按揭貸款方式付款)並支付首付款後,申請貸款,並提供購房合同、首付款收據(發票)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在簽訂合同(付款方式為按揭貸款)並支付首付款後,辦理房地產交易過戶手續前,申請貸款,提供房屋轉讓合同、首付款收據(發票)或現金交款單、出讓人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契證、代理合同、資金監管支付協議;
(3)購買公有住房的,應在簽訂合同並付清全部房款後,辦理房地產交易過戶手續前申請貸款,並提供公有住房買賣協議、價格審批表、房屋銷售收儲監管證明、賣方房屋所有權證;
(4)拆遷安置的,在簽訂合同並付清購房總價款後,辦理房地產交易過戶手續前,申請貸款,提供房屋拆遷產權調換協議、拆遷安置協議或拆遷補充協議、購買安置房發票、拆遷安置單位房屋所有權證(戶口本)和資金對賬單。
四。放款核準
(1)員工提交全部貸款申請材料後,受委托銀行應邀請申請人進行面談,進壹步了解申請人的貸款用途、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並建立面談記錄。
(2)受委托銀行和公積金中心分別對申請人的身份、購房交易、住房公積金繳存、還款能力、個人信用、購房及建(構)築物狀況及價值、擔保能力、面談記錄等進行審核和審查。準予貸款的,公積金中心出具審批意見;不批準貸款的,將告知申請人理由,並退回申請材料。
(3)申請貸款的員工應符合個人信用審查標準。申請人(及其配偶、* *業主、* *及承諾還款人)的個人信用信息(如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報告)存在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貸款: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2-13。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更多房產資訊、政策解讀、專家解讀,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