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還國外銀行貸款對外付款誰備案
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非居民企業來源於我國利息所得扣繳企業所得稅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8〕955號)規定:“壹、自2008年1月1日起,我國金融機構向境外外國銀行支付貸款利息、我國境內外資金融機構向境外支付貸款利息,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因此,企業向境外企業貸款,向境外支付貸款利息,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2、根據《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第三條“對非居民企業取得來源於中國境內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轉讓財產所得以及其他所得應當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實行源泉扣繳,以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對非居民企業直接負有支付相關款項義務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因而,根據規定,貴公司在對境外企業支付利息款項時還應履行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義務。
國內貸款可以償還境外股東借款嗎
原則上是不可以的,外債不能用於償還人民幣貸款。匯發[2004]42號,不允許外商投資企業外債資金結匯用於償還人民幣債務。另,如果是外債結匯,也是到銀行辦理,其原則與資本金結匯基本壹致,用途是要符合當時辦理外債登記時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壹致。
中國銀行償還廣東自營外匯貸款可以如何還款?
中國銀行廣東自營外匯貸款還款方式:
壹、外匯貸款專戶的還本付息。
1、授信業務部門根據客戶提供的借款合同、借款借據或提款申請書、提前還款申請書(提前還貸時需要)、外匯登記證(限外商投資企業提供)、《企業自有外匯確認書》和外匯賬戶對賬單或還款資金來源等證明文件,在按照以下審核原則和註意事項進行真實性和合規性審核後,出具《自營外匯貸款核準件》交客戶到營業部門辦理還本付息手續。
2、借款人外匯貸款還本付息的購、付匯手續在其註冊地他行辦理的,中行授信業務部門應出具壹式三聯的《自營外匯貸款核準件》,通知有關開戶行辦理售、付匯手續。《自營外匯貸款核準件》壹式三聯,壹聯由開戶行留存,另兩聯經開戶行確認後退中行授信業務部門和客戶留存。
二、大額購匯還貸情況的處理。
對於有購匯還貸異常情況的,外匯局可通知銀行停止對異常企業的直接購匯還貸,其購匯還貸業務改由外匯局審核。
三、非正常情況的外匯貸款本金購匯償還處理以下非正常情況的外匯貸款本金的購匯償還,應由債務人直接向當地外匯局申請,由外匯局逐筆核準,中行不得為債務人辦理上述貸款本金的購匯償還手。
1、異地購匯還貸的。
2、進口項下不能提供《貿易進口付匯到貨核銷表》的。
3、擅自改變貸款用途的。
4、其他異常情況。
歸還境外學生貸款可以購匯嗎?
歸還境外學生貸款是可以購匯的。但是在辦理的時候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和法律。
境內企業可以購匯還境外借款嗎
可以的。
《經濟通通訊社15日專訊》國家外匯局下發通知,明確從2012年7月1日起,境內企業可使用境內外匯貸款進行境外放款,境外放款可以作為境外債權的壹部分,***同構成境外投資。分析認為,此舉有助於解決「走出去」企業境外融資難的問題,進壹步促進投資貿易便利化。
此前,境內企業僅獲準在壹定限額內使用自有外匯資金、人民幣購匯資金以及經外匯局核準
的資金池資金,向借款人進行境外放款。
通知還適當放寬了個人對外擔保管理。境內企業為境外投資企業境外融資提供對外擔保時,
允許境內個人作為***同擔保人,以保證、抵押、質押及擔保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為同壹筆債務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