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計算方法應納稅所得額=月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壹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我國目前的個稅起征點是5000元,可以證明,如果職工的工資收入達到這個5000元的標準,那麽就依法對超出部分征收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月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壹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二、專項稅收扣除如下。詳見專項扣稅。
(1)子女教育: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發生的相關費用,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扣除。
(二)繼續教育: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費用,按照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等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用於技能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費用,按照取得相關證書當年3600元的定額扣除。
(三)大病醫療:壹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關的醫療費用,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部分(指醫保目錄範圍內的自付部分)超過1.5萬元的部分,在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萬元限額內扣除。
(四)住房貸款利息:納稅人或其配偶單獨或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在中國境內為本人或配偶購買住房發生的首筆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貸款利息實際發生當年按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壹次首套房貸利息抵扣。
(五)住房租金:在主要工作城市無自有住房的納稅人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按以下標準扣除:
(1)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和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
(二)除第壹項所列城市外,市轄區戶籍人口1萬以上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戶籍人口不超過654.38+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六)贍養老人:納稅人贍養壹個或者多個被贍養人的贍養費用,按照下列標準統壹扣除:
(1)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與其兄弟姐妹每月分攤扣除額2000元,每人每月分攤額不能超過1,000元。可以平分,也可以由贍養人約定,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約定或指定分配的,必須簽訂書面分配協議,指定分配優先於約定分配。具體分攤方式和金額在壹個納稅年度內不能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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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 (壹)綜合所得,適用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二)經營所得,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