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被貸款”或“被要求擔保”是如何發生的
“被貸款”或“被要求擔保”是伴隨金融違規甚至犯罪發生的。從已發生的案件看,主要發生在股份制銀行、城商行、農商行、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公司。國有銀行也有個別案例,但總體來講,較少。
原因之壹。少數股份制銀行、區域性銀行內控管理跟不上,制約機制不完善,給銀行內部違法犯罪分子作案提供了機會。舉個例子。張三是銀行信貸員,張三的朋友李四想貸款,但不符合貸款條件。這時,恰好王五來申請貸款,王五符合貸款條件,授信額度高,用不了。王五可以貸款10萬元,但目前只申請5萬元。於是,信貸員張三為了幫助李四順利獲得貸款,在辦理王五貸款過程中,在王五不知情的情況下,利用王五的疏忽大意,假借王五的貸款手續和簽字,多貸出5萬元挪用給李四使用。這樣,王五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正常貸款5萬元,“被貸款”5萬元。如果李四到期還不上這5萬元冒名貸款,那麽這個不良征信記錄就落到了王五名下,而此時王五卻渾然不覺。
原因之二。“被貸款人”法律意識淡薄,防範意識差,過分相信銀行,辦理手續時疏忽大意。簽字時,面對銀行信貸員準備好的借款合同,不看合同條款,讓簽字就簽字,不知不覺中“被貸款”或“被要求擔保”。
二、如何防範“被貸款”或“被要求擔保”
第壹,壹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不外借,不委托他人保管。
第二,與銀行打交道,特別是辦理貸款手續,要增強法律意識和防範意識,不要相信任何人。
壹是要認真核對借款合同。核對借款合同份數,防止銀行信貸員渾水摸魚,在待簽的合同中夾雜其他合同。逐條審閱合同條款,尤其是借款人名字,擔保人,借款金額,借款用途等。
二是要慎重簽字。凡是銀行信貸員要求重復簽字的,要提高警惕,問清原因。無正當理由,壹律拒絕。
第三,要定期查詢個人征信記錄。每個人的貸款,只要是在正規金融機構辦理的,都可以在征信記錄中反映出來。這樣能夠及時發現“被貸款”或“被要求擔保”問題。壹旦發現自己“被貸款”或“被要求擔保”,要立即和涉事銀行交涉,必要時馬上報警,堅決維護自身權益,最大限度避免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