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有甚者,他們開始給之前的客戶打電話,先把房貸提前還款,再去申請抵押經營貸款。對於沒有實力壹次性把剩下的貸款結清的客戶,中介還會很好心的給妳提供過橋資金!又收妳壹筆錢,過橋費。:風險有以下幾點:第壹,打工人是不可以申請經營貸款的,必須要名下有企業,而且是正常經營的企業,貸款資金是用於企業經營周轉,還款來源是企業經營的所得(利潤)。大部分中介會給妳開壹個空殼公司,去套取(騙取)銀行貸款。或者找壹家已經正常經營了幾年的小企業,簽個協議,讓股東轉讓給妳壹部分股份,於是妳就有了申請經營貸款的基本條件和理由。但是,但是,但是,(壹般但是後面的才是重點),中介幫妳操作這些事情,都是違規的,他們不可能像二手房居間交易壹樣,跟妳簽訂居間合同,妳和中介之間不存在委托代理關系,所以,所有這些違規的事情,都是妳自己做的,與中介毫無關系。在法律的角度看來,這個貸款的事情,只涉及借款人和銀行雙方,資料是妳提供的(雖然都是中介幫妳偽造的),字是妳簽的,用途聲明是妳承諾的,公司是妳的,所以壹旦有事,責任都在於借款人自己,所以做這個事情之前,妳必須要弄明白,自己到底在做壹件什麽樣的事情。友情提示:貸款所有的資料要在銀行保存很久很久。偽造貸款資料騙取銀行貸款,不是壹個小事情。
第二,經營貸款目前屬於政策扶持的階段,監管部門會對享受扶持的企業和貸款資料進行抽檢。廣東深圳之前就風風火火的再查這個事情。銀行有個事情叫貸後管理,不是說貸款放了,就沒事兒了,只要沒還清,隔三差五的,就有各種部門各種機構要來檢查。尤其目前是疫情期間,優惠貸款利率是特殊政策,更要檢查,是否有人利用這個政策,卻沒有做支持實體經濟的事情。當然,銀行也有審核審查的責任。
第三,經營貸款是否可以做到30年期。大部分都是壹年到期,先還清,然後再貸出來,但是如果是這個模式,沒人可以保證壹年到期以後,肯定可以貸出來,因為要看壹年以後的銀行貸款政策,妳的公司的經營情況(如果這公司還在的話,問題是中介收了手續費,壹年以後的事情還會管嗎?)而且,壹年以後,如果優惠利率沒有了呢?那不是更虧?如果是中長期的貸款,我目前只看見過10年期,每月還款的。聽說深圳那邊有30年期,每月還款的經營貸,求大家幫我驗證壹下。部分特殊群體的個人,如:公務員,名下突然多壹個企業的股份,會讓人浮想聯翩,然後妳又不能說我是為了買房子偽造的,保不齊是官商勾結呢?而且壹個人曾經持有過某個公司的股份,就算後來賣了,記錄都是可追溯可查看的。買房不易,人壹輩子也輪不上幾次,但個人認為,為了買房,去鋌而走險,並不值得。尤其是,有時候糊裏糊塗的就入了坑,都不曉得自己背負的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