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法定的全名;
2、借款金額、借款時間期限;
3、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者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
4、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以及付款方式;
5、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憑證,壹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借條是指借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錢物歸還後,打條人收回條子,即作廢或撕毀。其是壹種憑證性文書。通常用於日常生活以及商業管理方面。從法律的角度看,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憑證,壹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
債權人除了妥善保存借條以外,還應註意留存能夠證明債權的其他證據,比如轉賬記錄等。如果通過微信、支付寶等方式轉賬,最好在轉賬同時以附言或者信息的方式註明借款性質以及其他借條應具備的信息並在事後要求債務人出具書面借條。明確借款人以自然人名義借款還是以公司名義借款。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業從事包括付款在內的民事行為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壹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壹並支付;借款期間壹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壹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壹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壹並支付。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