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不得超過合同成立時壹年期貸款市場掛牌利率的四倍。逾期利率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不同情況處理:
1.貸款人主張從逾期還款之日起,參照當時壹年期貸款市場掛牌利率標準計算的利息,借款人應當承擔逾期還款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因為借款期間利率和逾期利率均未約定;
2.約定貸款期間利率但未約定逾期利率的,人民法院應支持貸款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貸款期間利率支付資金占用期間的利息。
壹、內容介紹
借條的基本內容包括: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本外幣)、利息計算、還款時間、違約金(延期還款)、爭議解決方式、債務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素。只要具備債權人姓名、貸款金額、債務人姓名、貸款日期(雖然是後來加上的),就符合貸款的主要要求,所以具有法律效力。壹旦產生糾紛,可以作為證據向人民法院主張債權,人民法院也會受理。
第二,借條的書寫
日常生活中,難免會有人向別人借錢或者別人向妳借錢。這個時候,最好寫壹張借條。我應該如何寫借條?為了盡可能避免糾紛,借條應該這樣寫:首先,妳要找壹張質量和厚度都很好的紙(容易保存)而且應該是壹張完整的紙來寫。有這樣壹個案例,有人拿著寫在半張紙上的借條起訴,對方聲稱還了多少錢,原告在紙的下半部分註明,產生糾紛。借條上要寫清楚這些內容:借款人、幣種、借款金額(金額要大小寫壹致,有人會因為大小寫不壹致而提起訴訟。)、使用(不能用於違法行為,如明知對方借錢用於違法行為仍出借,此債權不受法律保護。),利率(與利息不同,x%利率是年利率,x‰利率是月利率。約定利率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以內受法律保護,部分不受法律保護。)、還款時間(影響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借款人(借款人及借款人姓名應與本人居民身份證上的姓名壹致)、借款時間(農歷或陽歷)。如果有證人或擔保人,就讓他簽名,但要寫明是證人還是擔保人,避免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