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審理借貸糾紛時會問什麽?
首先,借款人是有關系的。
01.原告和被告是什麽關系?妳們是怎麽認識的?
02.原告的職業是什麽?原告出借的資金來源是什麽?
二、貸款合同
第三,貸款交付
第四,貸款擔保
動詞 (verb的縮寫)貸款償還
01.被告還錢了嗎?有還款記錄嗎?剩余貸款是多少?
02.原告是否有權向被告收款/索賠?有收藏記錄嗎?被告答應還錢了嗎?
首先,借款人是有關系的。
01.原告和被告是什麽關系?妳們是怎麽認識的?
這個問題是為了確認雙方的社會關系,所以妳可以如實回答,比如朋友和親戚。
02.原告的職業是什麽?原告出借的資金來源是什麽?
這個問題是為了確認妳是否是專業貸款人。因職業放貸人的放貸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簽訂的借款合同無效。
03.借款是否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借款合同是否由借款人配偶簽字或追認?出借人是否有證據證明借款人借的錢用於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此問題是為了確認貸款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貸款。如果是這樣,妳可以要求夫妻雙方償還貸款。妳可以如實回答。如果妳有相關證據,妳必須出示。夫妻共同借錢對保護妳的權益更有幫助。
二、貸款合同
01.原告與被告簽訂的是借款合同還是被告出具的借條?借條中當事人的簽名是否真實?
這個問題是為了確認借貸關系。如果沒有借條,也可以通過其他證據證明借貸關系。
02.雙方對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是否有異議?
此問題是為了確認雙方關於借貸事宜的約定,妳也可以通過聊天記錄、錄音錄像等來證明。
03.原被告是否也約定了逾期還款的逾期利息或違約金?
妳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其他費用,也可以壹並主張。
04.原被告是否同意訴訟費等追索費用由被告承擔?
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律師費壹般需要自己承擔,但雙方可以約定由借款人承擔。
第三,貸款交付
01.原告是否實際履行了借貸義務?有貸款轉賬記錄嗎?
此問題是為了確認貸款人實際履行了貸款合同。可以用銀行轉賬憑證、支付寶轉賬記錄、微信轉賬記錄來證明。
02.貸款人提供的本金實際金額是多少?貸款時有提前扣息嗎?
根據法律規定,貸款時不得提前扣除利息(即所謂的“斬首利息”),貸款本息的計算應以實際提供的本金為準。
第四,貸款擔保
01.借款人是否提供了擔保?
此問題是為了確認是否存在抵押、質押、擔保等可以保護出借人權益的情形。
02.擔保財產是否已依法交付或登記?
此問題是為了確認抵押權和質權是否實際成立。只有依法登記或交付才能設立抵押和質押,為貸款人的貸款提供擔保,否則無法設立有效的擔保。
第四,貸款擔保
03.借款合同中有擔保人嗎?保證人是否明確保證方式,是連帶責任保證還是壹般保證?擔保範圍和期限是否有約定?
本問題旨在明確保證人應承擔的保證責任。壹般來說,只有在借款人的財產被執行且貸款仍未支付時,才能要求擔保人償還貸款;在連帶責任保證中,可以要求借款人和保證人雙方償還。
動詞 (verb的縮寫)貸款償還
01.被告還錢了嗎?有還款記錄嗎?剩余貸款是多少?
這個問題是為了確認對方是否已經將貸款歸還給妳。如實回答就好。如果對方聲稱已經歸還,對方需要提供證據證明。
02.原告是否有權向被告收款/索賠?有收藏記錄嗎?被告答應還錢了嗎?
這個問題是為了確認訴訟時效。您向被告收款、主張權利以及被告承諾還款將導致訴訟時效的重新計算。妳可以通過微信聊天記錄、總召回、催款通知等方式來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