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方金額表示減少的銀行資金,以及記賬時借方賬戶中記錄的金額。
貸方是指增加的銀行資金,記賬時記入會計科目貸方的金額。
在資產類、成本類和損益類中,損失賬戶的借方表金額增加,而貸方表示金額減少。
負債類、權益類和損益類收入賬戶的借方表示金額減少,而貸方表示金額增加。
賬戶結構
1.資產和成本賬戶的結構。
在借貸記賬法下,資產和成本賬戶的借方登記增加;
信用登記減少。期末余額通常在借方。
余額計算公式為:
期末借方余額=期初借方余額+本期借方金額-本期貸方金額
2.負債和所有者權益賬戶的結構。
在借貸記賬法下,借記登記減少債務和所有者權益賬戶;信用登記增加。期末余額壹般都在貸方。
余額計算公式為:
期末貸方余額=期初貸方余額+本期貸方金額-本期借方金額
3.損益表的結構。
損益賬戶主要包括收入賬戶和費用賬戶。
在借貸記賬法下,借記登記減少收入賬戶;信用登記增加。
期末將當期凈收益轉入“本年利潤”科目計算當期損益,轉入後無余額。
在借貸記賬法下,借記登記增加費用賬戶;信用登記減少。
期末將當期費用凈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計算當期損益,轉入後無余額。
借款人和貸款人原則
借貸記賬法的記賬規則可以概括為:有借必有貸,有貸必平。
1.采用借貸記賬法時,對每壹筆經濟業務,既要記壹個(或幾個)賬戶的借方,又要記另壹個(或幾個)賬戶的貸方,即“有借必有貸”;賬戶借方記錄的金額必須等於賬戶貸方記錄的金額,即“借方和貸方必須相等”。
2.記錄的賬戶可以是同壹類型的,也可以是不同類型的,但它們必須在兩個記賬方向上,既不能借記也不能貸記;
3.借記金額必須等於貸記金額。
資產、成本和費用的增加被借記,減少被貸記;負債、所有者權益和收入增加被貸記,減少被借記。例如,應收賬款的借方金額代表增加的未收回的應收賬款,應收賬款的貸方金額代表實際收到的未收回的應收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