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借別人的嗎
不可以的,只有公積金貸款只能用於自住住房,具體如下: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擴展資料:
公積金貸款的利率是國家規定,具體如下: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六條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征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準。
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和貸款時限由當地公積金中心規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九條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
(三)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借別人的嗎?
住房公積金顧名思義肯定就是用於房屋的儲金,所以很多朋友購房時都會申請公積金貸款,那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借別人的嗎?
1、首先住房公積金是專款專用的,只有自己本人可以使用,不得借用,不限區域限制城市。也就是說只能是本人購買住房才能使用,如果妳要用別人的住房公積金就壹定要房產證上是他的名字。
2、除此之外,可以看借用人與妳是怎樣的關系,有些地方規定,女子可以借用父母的住房公積金,房產證上的名字可以是兒女的。
3、子女以家庭為單位名下無房,購買自有住房,辦理首套住房貸款,並且父母名下沒有未償清的公積金或組合貸款,可以申請提取父母公積金賬戶余額,領取到購房合同簽訂日期之前的公積金余額,不超過首付,只能提取壹次。
綜上所述知道壹般情況是不可以的,但具體問題可以咨詢當地社會保險中心,還有住房公積金中心。
可以用別人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嗎?
可以的,但是使用他人的公積金貸款買房,前提是房產證上有他的名字,不然是不能用他的公積金貸款的。在買房的事情上無小事,下面給大家講解壹下用別人的公積金貸款買房的風險,以用親戚的公積金貸款買房為例。
壹、妳的風險
1.申請住房公積金購買的房屋其產權證需要用妳親戚的名字來辦理,也就是說法律意義上妳不擁有該套房屋的產權,妳就是每月在為妳親戚支付房屋的月供。壹旦妳親戚對這房屋不承認是妳這樣妳的風險就很大。
2. 公積金已操作再轉按揭貸款就會比較麻煩,因此如果妳想轉成自己名字的公積金貸款,同時公積金還款已還壹半那麽辦理的手續就會很麻煩。
3.妳還貸款還壹半後期過戶變更名字的話需要繳納壹筆不小的稅費,考慮清楚費用是由誰出。
二、親戚的風險
1. 妳親戚的房屋名字,壹但妳不還款或者是在還款方面有拖欠,影響到妳親戚的個人信用。
2. 在沒有還清該套房屋的貸款之前,如果妳親戚(夫妻雙方)還想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都是沒法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除非還清這個房屋的公積金貸款。
3.在妳使用妳親戚公積金之後,如果他們想再次貸款買房(商業貸款),需要執行相關二套房屋貸款的政策:利率在同期基準利率基礎上再上浮10%(即同期基準利率的1.1倍),同時首付款至少交60%。
妳在買房的時候使用別人的公積金貸款買房時只要是在貸款期限內,產權人或者債權人不得隨意執行該房產的,只有抵押貸款的銀行有權處置該房產,因為房屋的質押權證是在銀行。
建議妳們和妳哥哥都作為產權人列在產證上,這樣也會減少以後過戶或變更產權人的手續費及稅費。
擴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壹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壹種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
常見問題
1、什麽是住房公積金?
答: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繳存職工”指的是什麽?
答:“繳存職工”是指與用人單位建立和形成勞動關系的從業人員:
(1)與單位依法訂立勞動合同並領取工資的人員;
(2)離崗學習、傷、產假等原因暫未工作,但是仍保留工作崗位並由單位支付工資的人員;
(3)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的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在崗人員。
3、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有沒有戶口限制?
答:只要是與用人單位建立和形成勞動關系的從業人員,戶口在農村、城市或外地的不影響住房公積金繳存。
4、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職責有哪些?
答:(1)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2)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3)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4)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5)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6)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7)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5、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歸誰?
答: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6、怎樣辦理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登記開戶?
答:辦理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時,單位經辦人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網點領取相關表格並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開設單位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提供:
(1)住房公積金開戶登記表(加蓋公章和財務章);
(2)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表(加蓋財務章);
(3)在職職工工資發放名冊(驗原件留復印件壹份並加蓋財務章);
(4)法人身份證(行政事業單位帶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壹份;
(5)營業執照(行政事業單位帶機構成立文件)和機構代碼證,驗原件留復印件壹份(加蓋公章);
(6)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壹份。
7、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怎樣列支?
答:(1)機關在預算中列支;
(2)事業單位由財政部門核定收支後,在預算或費用中列支;
(3)企業在成本中列出。
8、新設立單位怎麽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答: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9、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有何規定?有何作用?
答: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在壹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每位職工只能開設壹個住房公積金賬戶,如果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必須進行合並;住房公積金賬戶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10、單位怎樣管理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
答:單位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並定期與住房公積金辦事機構對賬。
11、單位新錄用和新調入職工怎麽辦理住房公積金手續?
答: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12、單位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怎麽辦理住房公積金手續?
答: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