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壹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和支付其他經營活動費用時,應當向收款人索取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允許更改名稱和金額。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順序、欄目壹次性開具,並加蓋專用發票印章。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壹)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
4、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發票管理的規定使用發票,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出借、轉讓或者介紹他人轉讓發票、發票監制章和發票防偽專用品的;
(二)收受、開具、存放、攜帶、郵寄或者運輸擅自印制、偽造、變造、非法取得或者廢止的發票的;
(三)發票的使用情況;
(四)擴大發票的使用範圍;
(5)用其他憑證代替發票。
擴展數據:
消費憑證的驗證和管理:
1,憑證驗證
需要特殊的機器和設備來在商家現場完成憑證驗證工作。基本功能有:讀取二維碼內容,通過網絡將信息發送到後臺服務器進行驗證,打印回執,與運營商/客戶進行交互。
如果特殊情況下無法讀取二維碼,也可以手動輸入密碼完成憑證驗證。這類設備壹般自帶上網能力,可以脫離PC獨立運行。也可以和商家原有的POS系統集成。
2.憑證管理
需要有壹個基於Web SaaS模式的配套後臺憑證管理來完成憑證的維護、設置和管理,以及機器設備的管理和監控,憑證分發渠道的管理和監控。需要支持不同業務場景下的憑證業務邏輯,為各類憑證提供大量的業務模板和參數,以支持各類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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