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還貸的後果:
1.確實無力償還的,應當與貸款機構協商延長還款期限或者分期償還。
2.貸款機構向法院起訴並勝訴後,在履行期內不履行法院判決的,將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法院在接受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有價證券、存款等情況。
4.如果出借人因名下無可執行財產而拒絕履行法院生效判決,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將被記入個人征信報告,限制高消費和出入境,甚至可能導致司法拘留。
如果被起訴,會有以下兩種結果:
1.信用貸款:通過信用貸款方式獲得的貸款。如果申請人通過信用貸款的方式獲得貸款,那麽貸款機構不能通過出售抵押物來減少損失。但是貸款機構會壹直催款,對貸款人的生活和工作影響很大。最終借款人還是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需要以自己名下的資產償還借款。
2.抵押貸款:在抵押貸款方式下,會主張法院拍賣抵押物,拍賣所得優先用於償還剩余的本息、律師費、訴訟費等費用,如有剩余,全額返還借款人。這是壹個容易的過程,但可能不容易做到。至少,變現資產需要三個月的時間。在此期間,借款人可以籌錢,打贏資產爭奪戰,貸款人可以用這筆錢撤訴。
情節嚴重的,要坐牢。壹般來說,借錢不還這類事件屬於民事糾紛,不會上升到刑事層面。但如果借款人拒不執行,就認定是賴賬者,寧願跑路也不還錢。情節非常惡劣的,法院還會追究借款人的刑事責任,太嚴重的話還要坐牢。
借款人持續拖欠貸款,不僅會影響個人信用記錄,還會影響以後申請其他貸款。但有些貸款不按時還,會有罰息。所以,在申請貸款之前,保證自己有足夠的還款能力是非常重要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壹百零八條
債務應該還清。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而拒絕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強制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