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版征信上線之後,征信更新頻率是按照T+1上報的,即隔天更新壹次,與舊版壹個月上報壹次相比,更新速度更快了,能夠更好記錄用戶的信貸情況。
2、夫妻雙方作為***同借款人,比如說夫妻雙方貸款買房,會體現在兩方征信中,不再只由主貸人背負負債。
3、個人征信中的不良信息,如逾期、呆賬等,自終止之日起保留5年,且記錄更詳盡,即使是銷戶了依然會有相關記錄。
4、新版個人征信中記錄的分期時間、分期金額,都被算入負債,記錄的更加細化了。
5、完整展示學歷信息、就業情況、電子郵箱信息、通訊地址、戶籍地址、所有個人手機號。且配偶信息較完整,如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工作單位和聯系電話,個人近幾年詳盡的居住信息都記錄在冊。
6、增加了護照、軍官證等有效證件信息查詢,收錄本人名下最近5次業務系統上報的手機號和信息更新日期。
7、除借貸信息之外,電信、自來水業務繳費、欠稅、民事裁決、強制執行、行政處分、低保救助、職業資格、行政獎勵等信息都被記錄。
8、為他人擔保也將上征信,會體現為自己的負債。輕則影響個人貸款審批,重則個人資產被凍結,限制消費。
法律依據
《征信業務管理辦法》
第四條 從事個人征信業務的,應當依法取得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機構許可;從事企業征信業務的,應當依法辦理企業征信機構備案;從事信用評級業務的,應當依法辦理信用評級機構備案。
第八條 征信機構不得以下列方式采集信用信息:
(壹)欺騙、脅迫、誘導;
(二)向信息主體收費;
(三)從非法渠道采集;
(四)以其他侵害信息主體合法權益的方式。
第二十條 征信機構采集的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
個人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屆滿,征信機構應當將個人不良信息在對外服務和應用中刪除;作為樣本數據的,應當進行匿名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