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疆應用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簡介、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2022年新疆應用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第壹章?通則
規則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於招生工作的規定》,為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
2022年新疆應用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簡介、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2022年新疆應用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第壹章?通則
規則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於招生工作的規定》,為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規範招生工作,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規則二。章程是社會了解學院招生政策、法規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學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規則三。學校簡介
(1)學院名稱:新疆應用職業技術學院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
(C)辦學層次:高職(大專)
(4)學院國標代碼:14417
(5)高校新疆代碼:3431(普通類)和7431(單類)
(6)學院地址:
主校區(新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奎屯市北京西路62號)
東校區(新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奎屯市呼圖壁街20號)
南校區(新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奎屯市阿克蘇西路44號)
烏蘇校區(新疆塔城地區烏蘇市漢江路612號)
學院概況:新疆應用職業技術學院是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成立,2012年初經教育部備案,以培養技術技能型人才為主的獨立設置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為貫徹落實《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和《職業教育提質增效行動計劃(2020-2023年)》,落實自治區關於加快新疆應用職業技術學院建設發展的要求,促進學校提質增效,實現高質量發展,打造區域職業教育高地,2021年投入465438萬元,學院有四個校區(主校區、南校區、東校區和烏蘇校區),校舍建築面積42萬㎡。計劃投資774萬元建設智慧校園,擁有圖書館331.2萬冊,電子圖書48萬冊,教學用電腦1.479臺,廣播音頻教室1.43間,網絡多媒體教室85間,專業音頻教室3間。建成了校園網、有線廣播系統、校園卡、閉路電視系統、電子監管系統、“壹中心兩平臺”、多媒體視聽系統和多媒體多功能教室。目前在校學生13000多人。近五年(2016-2020)畢業生壹次性就業率和年終就業率均在91%以上。2021畢業生年終就業率99.1%。
2018年獲批全國第三批現代學徒制試點學校,2020年獲批自治區第二批優質高職學校建設計劃學校。在22個國家獲批“1+X”證書試點。近三年來,學院師生在自治區級各類比賽中獲得壹、二、三等獎201項,有20個項目進入全國比賽,獲得二等獎1項,三等獎3項。2020年,學院學前教育專業與鹽城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聯手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教學能力競賽,獲得高職院校課程理論組三等獎,實現了2018賽制改革以來新疆隊入圍現場決賽的突破。
教職工533人,其中教職工491人,個體戶42人,專任教師393人,占教職工總數的73.73%。具有碩士、博士學位的教師133人,具有正高級職稱的教師5人,具有副高級職稱的教師89人,具有中級職稱的教師178人。專業課“雙師型”、“雙師型”教師有101人,占45.70%。2018郭潤華教授獲第六屆全國黃炎培優秀教師獎。2019被中央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委“伊犁英才”專家工作室收錄,授予“優秀專家工作室”稱號。2020年,何歡歡先生獲批培養自治區天山三期人才計劃人選;學院黨委副主席周瑜同誌2021被授予自治州思想政治理論課名師工作室。
學院現設有馬克思主義學院等11教學部(系)。高職高專三年制專業38個,高職高專五年制專業18個。與塔裏木大學聯合舉辦的“4+0”風景園林本科專業2021秋季開始招生。初步形成了專業群布局,以應用化工技術專業群、景觀技術專業群、機械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群3個自治區級骨幹專業群為核心,以物流管理、虛擬現實技術、建築工程、護理、現代紡織技術等5個院級優先發展專業群和師範教育、音樂舞蹈等2個特色發展專業群為支撐,服務區域高端產業或高端產業發展。
第二章?招生機構
第四條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計劃,決定與招生有關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高校招生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負責協調處理招生日常工作。招生就業指導中心在學院招生委員會的具體領導下工作,受學院紀委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和收費標準
第六條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專業設置、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面向全國、自治區、直轄市的不同專業年度招生計劃,並向社會公布。在招生過程中,對生源好、誌願滿、錄取分數線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經學校招生委員會同意並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可在次年適當調整。
第七條學制三年。學費:理工科、文理類專業3300元/年,文史類專業2900元/年,英語類專業3500元/年,藝術類專業5500元/年,體育類專業3100元/年,醫學類專業3900元/年。住宿費:6人800元/年,8人600元/年。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八條大學生錄取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指定的招生政策,以及章程頒布的有關規定;根據考生誌願和高考文化課成績,對考生進行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的綜合考核,擇優錄取。
第九條學院設立由院領導、系(部)、財務部門和人事部門參加的招生工作委員會,由招生委員會和紀律檢查委員會負責監督招生工作。
第十條高校錄取遵循考生自願原則,報考學校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十壹條高校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按照“學校負責、教育考試院監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對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條件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分數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符合我院調檔條件的院校批次考生,分數優先原則是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然後按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順序錄取。
考生總分相同時,如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管理部門規定了招生考試成績排名規則,我院按相應規定進行招生;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管理部門未明確規定招生考試成績排序規則的,按以下規則錄取:
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單科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序。普通或單類(外語)招生計劃單科成績排名順序為:文史類按語文、文科綜合、文科數學、外語排序;理工類按理科數學、理科綜合、中外文排序。單科類(民族語文)招生計劃單科成績排名順序為:文史類按語文、文科綜合、文科數學、民族語文排序;理工類按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民族語文排序。
如考生專業誌願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者由學院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不服從調劑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的三本院校高職高專批次考生,身體條件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符合我院檔案調劑要求的,原則是分數優先,即先從高分到低分排列,再按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順序錄取。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單科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序。普通或單列招生計劃單科成績排序為:數學、語文、政治理論。如考生專業誌願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者由學院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不服從調劑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學院負責對報考檔案但未被錄取的考生進行解釋,並處理其他遺留問題。
十二五應用型本科(3+2培養模式)只接收有專業誌願的考生。
第十三條在錄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時,學院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屬地管理原則,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按加分項目招生,按專業和考試成績錄取專業。
第十四條報考我院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需參加藝術體育類專業基礎考試。學院使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體育專業聯考成績,也承認其他本科院校藝術體育專業加試成績。專業誌願錄取以藝術體育類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為前提,以專業課成績優先為原則,按照專業誌願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十五條高等學校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錄取時男女比例沒有限制。
第十六條非英語專業公共課中的外語為大學英語,請外語科目非英語的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七條藝術教育專業,專業代碼:570113K,備註:音樂方向。
第五章?新生入學
第十八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憑錄取通知書按有關要求和學院規定時限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請假超過壹周者,除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外,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第十九條報名時,學校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審,審核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如發現新生錄取通知書、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條新生入學後,學院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審核。審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壹)錄取手續和程序是否符合國家招生規定;
(2)取得的準入資格是否真實、符合相關規定;
(3)本人及身份證明是否與錄取通知書及考生檔案壹致;
(四)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本專業或專業體檢要求,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和生活;
(五)藝術、體育等特殊類型招生的專業水平是否符合錄取要求。
在復核中發現學生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核不合格,取消其學籍;情節嚴重的,學院將移交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復習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合在校學習。經學院指定的二級甲等醫院確診後需要在家休養的,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第二十壹條學院設立多種形式的獎助學金,包括:普通高等學校國家獎學金、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勵誌獎學金、自治區人民政府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助學金、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並為在校經濟困難學生設立勤工助學崗位。
第二十二條學院開展學生人格培養工程,開設就業指導、職業規劃等課程,對大學生進行心理健康教育和誠信教育,使大學生全面發展。
第二十三條學生在專科學校規定的學習期限內完成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經考核合格,符合專科學校畢業條件的,準予畢業,頒發國家承認的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適用於普通高等職業院校的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