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助學貸款的金融風險的成因有個人信用評價機制的缺乏、政策法規的不完善、大學畢業生履約能力不高。
1、個人信用評價機制的缺乏
貸款前的逆向選擇。那些最積極尋找貸款、最可能得到貸款的人,通常是最可能造成信貸風險的借款者。譬如,某些有超前消費意識的學生,盡管家庭經濟較好,但他可能是最努力獲得貼息貸款的申請者。壹些家庭經濟確實困難的學生可能出於“自尊”而消極對待國家助學貸款。
2、政策法規的不完善
中國目前還沒有專門針對助學貸款的法律法規,銀行現在發放助學貸款多按《擔保法》、《貸款通則》等金融法律法規發放,而現行金融法律法規都是針對生產性貸款制訂的,因而對助學貸款不完全適用。
3、大學畢業生履約能力不高
借款學生畢業後歸還貸款面臨三重困難,即就業的不穩定;地區收入的不平衡;低收入,高消費。學生剛畢業,既要為就業、再就業繼續投資,又要為戀愛、結婚和孝敬父母花費大量的資金。這使相當壹部分人處於恪守信譽與維持起碼生存的兩難選擇境地。
家助學貸款的金融風險的防範對策:
1、完善學生的誠信評價體系
針對目前中國個人信用評價機制的缺失,可以嘗試建立省級乃至全國的學生誠信系統,詳細記錄學生貸款信息,作為學生在校考核、畢業評定和就業的終身檔案;逐步建立監督誠信行為機制,尤其在人事錄用方面,把誠信納入道德考核範圍,同時增強失信行為約束力和威懾力。
2、轉變助學貸款的擔保方式
化解助學貸款的還貸風險,最好的辦法就是變信用貸款為擔保貸款。對此可以設立專門的國家擔保基金、采用民間擔保、讓學校(校辦實體)或企業擔保甚至可以考慮采用學生聯保等形式。
3、加強管理,健全助學貸款相關法律制度
政府應主要負責國家助學貸款的實施與管理,尤其在現階段外部配套條件尚不健全的情況下,應加強部門協調與管理,牽頭研究解決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實施中出現的壹些重大或突出問題,提高信貸政策傳導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