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不同地區對家庭農場的補貼也不壹樣。在上海松江,具體的補貼政策是:
壹、現金補貼:
1,農資綜合直補,76元/畝;
2、水稻種植補貼,150元/畝;
3、土地出讓金補貼,100元/畝,以面積80-200畝為標準;
4、家庭農場生產經營考核補貼,100元/畝,全年分兩次考核,根據考核結果確定補貼標準;
5、綠肥種植補貼200元/畝。
第二,物化補貼:
1,藥補22.5元/畝;
2、水稻品種補貼常規稻16元/畝,雜交水稻25元/畝;
3.二麥種補貼小麥35元/畝,大麥35元/畝;
4、綠肥種子補貼(實物)。'
吉林延邊的補貼政策是:
1,家庭農場貸款貼息;
2.註冊家庭農場可享受國家各項農業財政補貼政策;
3、對水田、蔬菜和經濟作物種植面積超過50公頃、旱地超過100公頃的家庭農場,擴大享受壹次性購買5臺農業機械補貼;
4.補貼家庭農作物保險;
5.加大資金支持力度;
6.實施稅收優惠政策;
7.家庭農場經營者可以使用集體土地搭建臨時建築用於生產經營。
法律依據:
農田建設補貼管理辦法
第二條農田建設補助資金是指中央財政安排的用於支持穩定和優化農田布局、全面提高農田質量的涉農項目轉移支付資金。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耕地,是指根據壹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以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用於農產品生產的耕地。
第四條農田建設補助資金由財政部和農業農村部共同管理,按照“政策目標明確、分配方式科學、支出方向協調、註重績效”的原則分配、使用和管理。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定期對農田建設補助資金進行評估。
農田建設補助資金實施期限至2022年。期滿後,財政部會同農業農村部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和農田建設形勢需要進行評估,再根據評估結果進行調整。
第五條財政部負責制定農田建設補助資金分配標準、中期財務規劃和年度預算編制,撥付和下達預算,監督資金使用,實施全過程績效管理。
農業農村部負責編制農田建設規劃,指導、推動和監督農田建設發展,下達年度任務清單,研究提出資金分配建議,會同財政部做好績效目標設定、績效監測和評價等工作。
第六條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農田建設支出責任,地方各級財政應安排必要資金投入農田建設,納入本級政府預算,堅持差別化分擔,省級對貧困地區承擔更多支出責任。鼓勵經濟發達地區在國家補助基礎上兼顧各級財政承受能力和政府債務風險防控要求,從地方財政籌集更多資金,提高項目建設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