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 額度需要查看您當地公積金管理的具體規定。可貸額度:為參與額度計算的申請人 住房公積金 賬戶余額的12倍,並應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壹、每月還貸額度(按等額本息還款法計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過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50%。有***同申請人且***同申請人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申請人和***同申請人繳存基數之和。公積金繳存基數:該職工上壹年度平均月收入。 二、不高於購房總價款與首付款的差額。所購住房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應由申請人委托公積金認可的 房地產評估 機構進行價值評估,取購房合同價與評估價的低值作為購房總價款。 三、職工購買首套房的,房屋面積在90平米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於購房總價款的20%;房屋面積在90平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購房總價款的30%。購買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購房總價款的60%。 四、不高於單套 住房公積金貸款 。職工個人申請的,單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為50萬,申請人與***同申請人壹並申請,且***同申請人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為90萬。 五、申請人在 申請公積金貸款 前連續三年以上未曾 提取住房公積金 的,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倍數計算的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可以提高10%,但應符合前款規定的其他要求。
法律客觀:《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