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開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申請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南開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其他有關規定和《南開大學章程》制定。
第壹章學校基本情況
第壹條學校名稱:南開大學。
辦
2022年南開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申請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南開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其他有關規定和《南開大學章程》制定。
第壹章學校基本情況
第壹條學校名稱:南開大學。
辦學層次和類型:國家舉辦、教育部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出具證明的學校名稱:南開大學。
證書種類:凡具有南開大學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學習期限內修滿規定學分,達到畢業基本要求的,準予畢業,頒發南開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和學位證書。
第二條學校地址:學校法定住所為天津市南開區衛津路94號,設有八裏臺校區、津南校區和TEDA校區。
第三條南開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綜合性研究型全國重點大學,是“雙壹流”重點建設大學。
第二章招生計劃
第四條經教育部批準,南開大學2022年計劃招收本科生4100人,全面實施大規模招生培養。南開大學根據國家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需要、辦學條件,本著“優化生源結構、促進教育公平”的原則,在往年分省招生計劃數的基礎上,結合近年來學生數量和質量以及畢業生就業情況,編制了2022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學校以招生總計劃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劑地方統考線上生源不平衡,解決同分考生錄取。
第五條招生範圍:本科面向全國招生,所有招生計劃和收費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考生可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查詢。
第三章組織結構
第六條南開大學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成立南開大學本科招生委員會。本科招生委員會審議學校的招生計劃和政策,對本科招生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各項招生工作進行全過程的監督和檢查。
學校成立本科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科招生政策,按省、專業確定招生規模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項。
第七條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作為南開大學本科招生的常設機構,在本科招生委員會和本科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南開大學本科招生嚴格執行教育部規定,在學校紀檢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四章準入原則
第九條南開大學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制定的招生政策和有關規定,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的原則,擇優錄取,以填報誌願和文化考試成績為依據,公平競爭,公正錄取。
第十條南開大學根據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人數和錄取分數線,調檔比例壹般不超過65438+各省公布計劃數的0.20%。根據平行誌願填報的批次,調檔比例壹般不超過各省公布計劃數的1.05%。
南開大學在確定轉檔數、錄取分數線和安排專業時,承認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的國家政策。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均不適用於強基招生,以及不安排省級、分專業招生計劃的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
第十壹條按非平行誌願批次,如果第壹誌願報考南開大學的本地考生人數在分批次控制分數線以上,對招生計劃不滿意,南開大學將招收非第壹誌願考生。根據平行誌願提交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征集誌願。如果征集誌願仍然不足,將剩余計劃調劑到生源質量好的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計劃。未填報南開大學誌願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十二條南開大學在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將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和考生投檔分數(投檔分數的整數部分,下同)及專業誌願安排專業,考生專業誌願之間不存在年級差異。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範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誌願適當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具體操作是按照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對錄取範圍內的考生進行排序,根據考生意願和招生計劃依次進行專業錄取。不能滿足所有專業誌願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被辭退。
在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安排專業時,優先考慮語文、數學、外語總分高的考生;語文、數學、外語總分相同的,優先錄取單科成績高的考生。根據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安排專業。如果還是壹樣,就增加額外的計劃錄取。
第十三條我省高考改革考生,執行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錄取規則,考生必須符合我校公布的專業選修科目範圍的要求。
第十四條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將根據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相應招生類型的錄取控制分數線開展相應的錄取工作。
第十五條南開大學的生源、強基計劃、特色院校、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港澳臺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我校今年相關類別招生簡章、陽光高考平臺公示信息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民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和國家專項招生參照教育部有關文件執行。
第十七條對平行誌願未報名的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在招生計劃1:1內采取按專業排隊錄取的原則。
第十八條非英語語種考生在填報使用英語教材進行教學的相關專業誌願時,應認真考慮該專業對英語水平的特殊要求。南開大學外國語言文學專業要求英語語言考生。
第十九條按外語類、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錄取的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普通類專業。
第二十條電子商務(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的學生,入學後不得轉專業。
第二十壹條在普通本科批次中,醫學院校和哲學院校只錄取填報專業誌願的考生。
第二十二條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新生報到時,南開大學對其入學資格進行初審,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經審查,發現新生錄取通知書、考生信息及其他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錄取資格。新生入學後,南開大學將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全面復查。如發現學生在復審中弄虛作假或徇私舞弊的,將確定為復審不合格,取消其入學資格;情節嚴重的,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四條南開大學按照有關規定,設立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措施,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結束後,錄取結果將及時在南開大學本科招生網站公布,考生可上網查詢。
補充條款
第二十五條根據國家和天津市有關文件精神,我校實行學分制收費。詳見南開大學本科招生網下載區下載文件《南開大學本科生學分制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學年,城市管理專業的學生可以去英國格拉斯哥大學學習課程,海外費用由學生自理,其中學費約為6.5438億英鎊。南開大學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不同,壹般為700-1200元/年。如國家和天津調整收費標準,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適用於南開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條章程頒布後,如遇部分省份高考錄取政策調整,南開大學將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並另行公布。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南開大學本科招生咨詢電話:022-60365167022-23504845
紀檢監察舉報投訴電話:022-85358691
南開大學網站:
南開大學招生辦網站:
南開大學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賬號:南開大學
南開大學本科招生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賬號:南開大學本科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