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供應合同範本甲方:(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姓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壹致,就甲方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達成如下協議:
項目名稱:
施工單位:
澆註方法:
詳細地址:
壹。合同日期-
二、預拌混凝土結算單價、技術要求等。見附件。
三、混凝土技術質量要求:
乙方預拌混凝土質量符合國家標準,高於國家標準的特殊要求,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四。付款結算和付款方式:
1.按體積結算:
根據乙方運至施工現場並經甲方現場驗收簽字的混凝土送貨單中規定的數量計算數量。甲方指定簽署送貨單作為收貨確認和結算的依據。甲方使用乙方混凝土到甲方(供貨時間不超過2個月)結算壹次,乙方憑甲方簽收的送貨單在7天內結算..甲方工程主體結構完工後或距最後交付時間60天後,甲方應結清所有剩余混凝土款項。
2.月結:甲方應於每月5日前與乙方結清上月供應混凝土的全部貨款。當工程主體結構完工或距最後壹次供貨60天後,甲方應結清混凝土的所有剩余款項。甲乙雙方確認采用第壹種結算方式,支付方式為:
甲方(買方)混凝土供應合同模式二:
乙方(賣方):
施工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壹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史聖華城1#樓和2#樓
2.建設地點:陸平大道以北、順城路以西。
三。結算單價(交貨價,元/立方米)
c 15:210c 20:220 c25:230 C30:240 c35:250 C40:265 c45:275 c50:290有抗滲要求的混凝土每立方米增加10元。
四、質量要求:
滿足預拌混凝土(gb/t14902)和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gb50164-1992)等相關標準的要求。
動詞 (verb的縮寫)價格結算和支付
1.甲乙雙方確認本工程暫以澆築地點施工圖預算為基礎(鋼筋體積未從混凝土結構體積中扣除,混凝土施工過程中的損耗不增加體積),結算方式在標準層施工第三層後最終確定。交付前,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壹套完整的澆築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的工程變更洽商,乙方計算完成工程量後返還。
2.本合同分三個階段確認和結算,即在1號樓主體結構完工後10天內結算供貨價的40%10封頂,主體結構封頂後10天內結算40%的供應價款,主體結構驗收合格後10天內結算80%的供應價款。
六、商品混凝土交付驗收模式
本合同供貨期限為20xx年3月20日至本項目混凝土供應結束。第壹供應商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
甲方根據乙方簽署的有效文件結算乙方..
1.預拌混凝土運至交貨地點後,應在監理的主持下,與施工方和乙方代表壹起,按照相關技術標準、規範和規定進行見證取樣、制樣、留樣和坍落度測試。三方應在取樣單和坍落度測試記錄上簽字。施工方應按相關標準要求進行抽樣檢測和驗收。乙方應免費為施工方提供標準養護試塊的位置。
2.如果乙方向施工現場供應的混凝土數量與發票上註明的數量不同,施工方應立即通知乙方核實,雙方應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的數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格結算的依據。
3.如果施工方對乙方供應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進行外觀檢查後發現質量異常,施工方應立即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施工方有權退貨,由此給施工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施工方如發現工程現場澆築的混凝土質量異常,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核實;乙方應在2小時內派技術人員到現場,雙方分析並協商解決質量問題。如有爭議,雙方應與工程監理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並提出處理責任的書面意見。因施工方澆築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屬產品質量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三方義務
1、甲方的義務
根據合同及時與乙方辦理混凝土款項的結算和支付,協調乙方與施工方的關系。
2.施工方的義務
(1)根據工程進度的需要,用戶應提前12小時通過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提供所需的混凝土標號、數量、工程澆築位置和混凝土澆築方法,以確保乙方有充足的供貨準備時間。
(2)派專人負責調度指揮,確保乙方車輛和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確保現場道路暢通,現場及時排放。有安全的工作環境,並應符合隨車輛駛出現場的環保要求。如因道路受阻、卸貨不及時導致混凝土運輸車輛在施工現場等待時間超過120分鐘,將承擔每小時100元的額外費用。
(4)指定專人負責對送達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發票所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和簽字,對預拌混凝土的數量和質量進行監督檢查,並負責驗收和簽字,協調解決施工現場的有關事宜,指揮車輛到位。施工方必須確保混凝土用量計劃準確無誤,如因計劃錯誤和自身原因造成混凝土浪費,施工方應承擔責任。
(5)根據合同及相關技術標準和規範的要求,對交接驗收後的混凝土工程的澆築和養護質量負責,禁止在施工現場向混凝土中加水,並承擔施工造成的質量後果和成本損失。
混凝土供應合同模式三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範商品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證商品混凝土質量,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壹致同意簽訂本購銷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壹、商品混凝土供應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安化連馨教苑生活區
交付地點(項目地址):安化縣黃坨公路南側。
交付起止期限:20XX年5月-20XX年6月10(具體來說,實際工程進度為主要澆築部位:2#、3#、4#、5#樓、地下室及連接部位;數量:40000m3預計付款總額:暫定約1,000,000.00元,以雙方確認的數量和單價為準。
二、商品混凝土的單價
1.以上價格包含運費、成本、管理費、稅等。(如乙方不能提供有效稅票,將按物料稅的5%代扣代繳)。上述價格應在項目完工前壹次性保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價格調整(包括政策調整)。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無法正常施工,甲方可拒絕支付剩余未付金額。
2.以上價格均為非泵價格,汽車泵和固定泵價格由甲方根據市場價格確認,並附協議。汽車泵、固定泵等設備必須由乙方購買並滿足工程進度要求,泵送管道配件費用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支付..
3.以上價格均為普通商品混凝土。如果需要抗滲混凝土,抗滲劑由甲方提供..
4.甲方安排技術人員進行指導,技術指導費另計人民幣13元/立方米。
三、商品混凝土工程量結算
混凝土工程量結算方式:甲乙雙方約定稱重計量,施工現場已安裝電子秤。所有商品混凝土稱重後,甲方將確認(商品混凝土按每立方米2400千克計算)該批商品混凝土的立方米數量。
四、商品混凝土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1.按月進度支付,支付金額與丙方支付給甲方的進度款同比例支付;
2.主體驗收合格後支付主體結構商品混凝土結算金額的90%(憑甲乙雙方有效結算憑證並經雙方結算確認);
3.余款在工程混凝土使用後6個月內分兩次支付,丙方按付款條件支付給甲方。
4.本合同中的付款方式為丙方向甲方支付的付款方式,若丙方向甲方付款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付款,後果由甲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後果。
5.甲方無息向乙方提供25億元用於購買混凝土攪拌設備(具體為乙方目前購買的設備將憑有效發票同比例貸款),乙方將在項目主體完工後向甲方歸還全部貸款(或從乙方商品混凝土中扣除),其中65,438萬元將於2065,438+03年5月30日前歸還。
五、商品混凝土質量和技術要求
1、商品混凝土攪拌材料:水泥、砂石、外加劑、粉煤灰等。,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其中,高標號C30或以上商品混凝土的碎石必須從其他地方購買,並經甲方、業主和監理批準。
2.乙方應按照國家標準《預拌混凝土》GB14902-2003及相關規範進行生產。
3.甲方安排1名專業技術人員對預拌混凝土進行技術指導,現場操作人員必須服從技術人員的安排。如不服從現場管理,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生產和供貨,由此產生的壹切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的現場技術指導並不意味著對乙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技術標準和數量的最終認可。由於乙方提供的混凝土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如出現混凝土質量問題,由此造成的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按時將商品混凝土運送至施工現場,即施工現場,甲方應在施工現場對混凝土坍落度、膨脹等指標進行全檢或抽檢,對工作性能差、分層離析等不符合施工性能要求的混凝土予以退貨。
5.甲方應確保商品混凝土在運至現場後的合理時間內卸料。商品混凝土運輸和卸載過程中,嚴禁向車內加水。乙方應根據設計和施工計劃滿足甲方對商品混凝土的強度等級、坍落度、抗滲性、初凝時間和終凝時間、水泥、砂、外加劑和其他特殊要求的要求。
6.甲方從罐車接收混凝土時,還應隨車檢查乙方發送的各種技術資料。甲方有權退回不符合技術要求或技術資料不全、質量不合格的混凝土,對甲方工程施工造成的影響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乙方提供資料的要求:混凝土送達現場後,應發送相應的技術資料壹式三份,包括: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單應在30天內提供預拌混凝土的出廠合格證,商品混凝土的交貨頻率應保證現場混凝土施工的連續性。
8.每批商品混凝土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書面技術要求、用量等具體委托供貨資料。
9.在澆築混凝土之前,乙方應將兩份混凝土試拌報告、砂、石、水泥、外加劑和其他試驗數據提交給甲方審查和批準。
10.商品混凝土出廠時,乙方負責將每批“預拌混凝土出廠合格證”及相關資料提供給甲方備案。
11.甲方不對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的安全負責。
12.監督澆築過程中存在的質量要求並及時進行信息聯系。如有必要,乙方應派專人現場協調和解決供貨中的問題。
13.每批商品混凝土達到28天強度後,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混凝土的壓力試驗報告。
14、混凝土質量檢驗由本工程的材料檢驗單位進行。
不及物動詞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應在澆築商品混凝土的前壹天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向乙方申報材料供應計劃,並告知乙方標號、位置和數量等要求。
2.指定專人負責商品混凝土質量及相關混凝土資料的簽字驗收,並保留混凝土收據作為施工記錄的依據,每月月底結算壹次。
3.甲方應做好壹切準備(如道路、水電等。)澆築混凝土前。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混凝土報廢,甲方應負責按價格賠償。
4.乙方供應商品混凝土時,應及時處理相關困難因素,確保按時交貨。根據甲方要求,混凝土澆築前壹天的現場布置和外圍協調將確保混凝土順利澆築。
5.乙方必須保證混凝土澆築的連續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澆築停止(超過2小時)或不能按甲方工期及時澆築(按計劃工期最多延遲半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批次混凝土價格的7%並賠償勞務損失。
6.乙方的混凝土供應商必須處理好與周圍環境和當地村民的關系,並確保及時和安全供應。乙方應承擔因乙方供貨引起的爭議所產生的壹切後果。
七。解決爭端的方法
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有無法解決的重大異議,應由項目所在地法院處理。
甲方(公章):_ _ _ _ _乙方(公章):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簽字):_ _ _ _ _法定代表人(簽字):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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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供應合同範本四需求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供應商: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為規範商品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買賣雙方的技術和經濟責任,確保工程正常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03)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供需雙方就商品混凝土購銷事宜達成壹致意見,並簽訂本合同。
壹、項目名稱
二、項目選址
三、混凝土供應數量10600 m3(按實際數量結算)
四。交付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動詞 (verb的縮寫)買方委托供應商供應預拌混凝土,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和單價由雙方約定。
產品名稱
坍落度(厘米)
數量(立方米)
單價(人民幣/立方米)
現場運輸方式
評論
(特殊要求)
C15混凝土
8-12
C20混凝土
8-12
C30混凝土
8-12
C40混凝土
8-12
C50混凝土
8-12
總金額(人民幣)
補充說明:1,以上單價已含稅;
2.以上單價不包括抽水費;
3.其他:以上單價套餐已包含交通費;
不及物動詞供應數量的確認
1,商品混凝土供應數量以成型混凝土數量為準,買方應指定其法定代表人簽署供應商混凝土所附發票,作為供應商實際供應混凝土數量的結算依據。
2.買方可以對供應商提供的混凝土數量進行隨機抽樣,抽樣費用由買方承擔。如果壹批抽樣檢驗的數量不少於2輛,平均短缺量超過3%,供應商應賠償該批抽樣檢驗總短缺量的2倍,並負責該批抽樣檢驗費用。
七、商品混凝土質量標準要求
供應商提供的混凝土質量和使用的原材料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2003《預拌混凝土》和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八。需求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買方應在澆築混凝土前1天通過提交訂單或其他有效方式通知供應商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坍落度、澆築位置、澆築方法、交貨地點和其他相關要求;如果由於買方不可預見的情況臨時改變混凝土澆築時間,買方應及時通知供應商。
2.買受人應為施工現場商品混凝土的運輸和使用提供必要的條件,確保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有供水、照明和停車位等必要設施,並安排專人負責現場調度和指揮,確保車輛和隨車人員的順利進出。
3.混凝土攪拌車到達施工現場後,買方應在30分鐘內完成檢查和交接手續,並在90分鐘內安排卸貨。
4.如果供應商提供的混凝土質量和性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相關約定,買方有權拒收。
5.買方不得向混凝土中添加水或其他未經批準的外加劑。
九、供應商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供方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和規範組織生產,並按合同要求和需方通知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混凝土生產供應任務。水泥采用孟茜水泥,其他材料由買方確認。配合比經買方核實後,不得隨意調整,調整應提前8天通知買方。
2.供應商負責根據國家規範設計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壹部位的混凝土必須使用相同的配合比,並采用相同品種和規格的原材料。供應商應根據不同的混凝土品種和等級及時向買方提供商品混凝土的出廠合格證和產品使用說明書,買方應在付清貨款時提供所有相關技術資料。
3.供方運輸車輛及其隨車人員進場後,必須服從需方負責人員的調度指揮,並提供優質服務。
4.供應商應積極配合買方對混凝土質量和供應的抽查。如有爭議,供應商應及時派人進行協商。如果買方因供應商的原因出現質量問題,供應商應承擔賠償責任。
5.供應商不得拒絕供應少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供方應積極協商。如果協商失敗,可以停止向買方供應混凝土,並提前5天向買方發出書面通知。
X.結算和支付方式
1.結算方式:
供應商應根據買方簽字認可的發票每月編制壹份結算表,並提供給買方,買方應在結算表上蓋章確認數量和金額。如有異議,買受人應在10天內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2.付款方式:本年度支付75%的款項,其余款項在下壹年度支付。
XI。違約責任
1.買受人違約不支付商品混凝土貨款時,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利率向供貨人支付所欠貨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2.當壹方違約,另壹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戰爭、動亂、大規模流行病、空中墜落物或其他嚴重自然災害如風、雨、洪水和地震引起的爆炸和火災。
2.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費用和延期交貨由雙方按以下方式承擔:
(1)所有人員傷亡和設備等財產損失由我方承擔。
(2)買方應通知已運至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損失由買方承擔。
(3)延遲交貨期應相應順延。
(4)壹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相應的責任。
十三。合同的終止
1.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2)因壹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包括施工暫停或延誤以及混凝土生產和運輸設備嚴重故障);
(三)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壹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並在通知發出前10天通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終止。
3.合同解除後,有過錯的壹方應當賠償對方因合同解除所遭受的損失。
4.合同終止後,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算條款的效力不受影響。
十四。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應通過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1,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如果經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無效,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其他事項
1.在供貨期間不應調整價格。如有必要,雙方可協商調整混凝土供應價格並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壹式三份,買方兩份,賣方壹份。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補充合同達成之前,根據本合同,任何壹方均無權自行變更合同內容。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買方(蓋章)和賣方(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