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高額度:個人45萬,夫妻55萬。
(2)2020年9月1日發布的《合肥市住房公積金流動性風險預警管理辦法(試行)》根據個貸利率設定預警級別。(單個貸款人貸款余額/存款余額)
(3)貸款金額的確認標準
新的計算方法:貸款額度的存款余額*存款時間倍數在1年內(含1年)連續存款,倍數為0;續存1-2年(含2年),5的倍數;連續存款2年以上,倍數0;余額不足654.38+00,000元的,按654.38+00,000元計算。
2、公積金貸款條件
可在合肥連續存入6個月以上。
3、公積金貸款期限
(1)最長可貸期限為0年。
(2)貸款期限0-房齡(竣工日期)
(3)可貸年限限定退休年齡(男60/女55)-實際年齡+5。
三個方面取最小值。根據最新政策,新房可以貸款30年,二手房因為房齡原因不能貸款30年。
(4)市公積金貸款,房齡不能超過20年(2000年);省公積金貸款,房齡不能超過30年(1990) 4。公積金貸款利率。
(1)基準利率(3.25%)首筆貸款
(2)第二筆貸款,利率3.575%。
5、公積金認房認貸
(1)房屋確認:家庭名下在合肥有兩套及以上住房,不能申請貸款。
(2)貸款認定:家庭名下公積金貸款次數達到全國2次,不能申請貸款。
6.公積金貸款數量
(1)最多2次。
(2)婚前公積金貸款次數與婚後家庭貸款次數相結合。
(3)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借款次數記入雙方借款次數。
7、異地公積金貸款
(1)異地公積金不能在合肥貸款。
(2)在合肥連續繳存半年後,可以辦理異地轉移手續。
(3)異地公積金如能與合肥公積金接續,可疊加繳存月,疊加余額。
(4)異地公積金不能與合肥公積金連續的,繳存月不能疊加,余額可以疊加。
法律依據:
合肥市住房公積金流動性風險預警管理辦法(試行)五、預警信息發布: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每月初向社會公布個人貸款利率。當個人貸款利率連續兩個月達到壹定區間時,從第三個月起向社會公布個人公積金貸款上限調整系數,並從次月起執行。預警級別及相應控制措施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通過公共渠道向社會公布,並報省住建廳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