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說明:
(1)市區範圍內,對已擁有1套住房或無房但有住房貸款記錄的居民家庭執行二套房貸政策,公積金和商業貸款首付不低於60%。公積金貸款利率按照同期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1.1倍執行。
(2)杭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54.38+0萬元,其中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夫妻雙方繳存公積金並申請貸款的最高額度為654.38+0萬元。
(三)嚴格審查個人住房貸款首付資金來源,禁止各類“杠桿”金融產品用於購房首付。
2.新房搖號政策
(1)2018年4月4日起,杭州實行公證搖號方式銷售新建商品住房;
(2)向無房高層次人才家庭和無房家庭傾斜。
“無房家庭”的認定:
(壹)在我市限購範圍內無自有住房;
②戶籍所在地屬於我市非限購範圍(臨安區、桐廬縣、建德市縣、淳安縣)的居民家庭,還須在其戶籍所在地無自有住房,且自意向登記之日前壹年累計在我市限購範圍內繳納城鎮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12個月;
③30周歲以上未婚單身且在本市限購範圍內無自有住房記錄的購房人和離異單身滿3年且在本市限購範圍內無自有住房記錄的購房人;2065438+2008年4月4日以後,本市限購範圍內的房屋轉讓的,滿三年沒有本市限購範圍內自有房屋記錄的,可以認定為無房家庭。
④無房家庭傾斜的高層次人才:經認定的B、C、D、E類人才和符合條件的相應層次人才,在杭州購買首套住房,按照不超過20%的比例優先供應。。
2021,1,27高層次人才轉讓本市限購範圍內住房的,須在本市限購範圍內無自有住房記錄滿3年,方可享受高層次人才優先購房。
(3)2020年7月2日起,實行公證搖號公開銷售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自本項目意向登記之日起至搖號結果公布之日止,購房家庭不得參與其他項目的意向登記;對不需要通過公證搖號公開銷售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購房家庭自項目意向登記之日起至意向登記結果公布之日止,不得參與其他項目的購房意向登記。
(4)對入選後兩次放棄選房、購房的家庭,自放棄選房、購房之日起3個月內,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再受理其購房意向登記;對中標後放棄選房、購房三次以上(含)的家庭,自放棄選房、購房之日起6個月內,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再受理其購房意向登記。
3.杭州限售政策
(1)2021 1 10月27日起,優先購買取得的熱點商品住房(含無房高層次人才家庭和無房家庭),自取得房產證之日起5年內不得轉讓。
(2)2021 1 27起,新建商品住房項目公開銷售中簽率小於等於10%的,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5年內不得轉讓。
4.稅收政策
(1)在本市範圍內購買新建商品房,才可以繳納契稅。
(2)個人住房轉讓免征增值稅期限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