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1什麽是住房公積金提取?
住房公積金提取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情況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的余額的行為。住房公積金提取壹般分為兩種情況:職工因住房消費或家庭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簡稱部分提取);職工在失去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條件後提取住房公積金(以下簡稱銷戶提取)。
2公積金提取由哪個部門負責?
海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負責管理全省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分中心、管理處(以下簡稱分支機構)負責承辦本轄區內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受委托銀行負責辦理金融業務的取款。
3提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1.壹年內購買、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 .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
3.租住自住住房,且租金超過家庭工資收入壹定比例的;
4.退休了;
5.出國定居;
6.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7.省政府和海南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情形。
4提款額度
根據海南省住房公積金提取操作規程:
1.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余額,但不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費用;職工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提取金額不得超過當年應償還的本息額。
2.職工裝修自住房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住房裝修費用,提取金額按照不高於300元/平方米的標準計算。
3.中低收入家庭職工房租占家庭收入30%以上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和物業管理費(房租和物業管理費標準不高於當地平均標準),但提取金額不超過當年已支付的房租和物業管理費總額。
4.職工租住保障性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和物業管理費,但提取金額不超過當年已支付的房租和物業管理費總額。
5.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已結清或從未申請過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低收入家庭子女,被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錄取。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子女學費,但提取金額不超過當年學費總額。
6.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患重大疾病或者遭遇不可預見的意外事故、災害,導致家庭生活發生嚴重困難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醫療費用和意外事故、災害費用,但提取總額不超過醫療費用和處理意外事故、消除災害費用個人負擔部分。
5提取方法
轉賬支付,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經分支機構批準後,資金轉入其單位基本存款賬戶,無單位的轉入其個人儲蓄賬戶;發放住房公積金專用卡後,資金直接轉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專用卡。
6搬運地點
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直屬局辦事大廳
7搬運要求
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提供資金使用的基本情況和證明材料。
8種基本材料
職工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未提供身份證或戶口簿的,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
銀行出具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清單(信息表)。
委托他人代為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的,除提供上述基本信息外,還須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簽署的委托協議。
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同壹戶口本。
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的,核實兩者壹致後,原件退回。
9.資金使用證明
1.購買新建商品房:
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購房稅控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合同記錄號和查詢密碼;本省行政區域內的非市(縣)購房人需要提供備案確認表。
2.購買經濟適用房:
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購房的稅控發票或有效付款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住房保障和房產部門同意建設保障性住房的批準文件復印件;
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清單或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審批表。
3.買二手房:
房屋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電子轉賬完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房地產銷售統壹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轉讓驗收收據或轉讓房產證(復印件)及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購買公共住房:
單位出售公有住房計算表原件及復印件;
單位出售公有住房申請表或明細表復印件。
5.購買建房資金:
住房保障和房產部門同意單位集資建房的批復復印件;
集資建房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有效付款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6.建造和翻新自有住房:
土地使用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7.大修自住住房:
大修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房屋所在地有資質的房屋鑒定部門出具的大修C級鑒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購買建築材料的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8.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1)正常還貸:
原始貸款合同;
詳細的還貸對賬單(加蓋銀行印章)或當期還貸存折原件及復印件。
(2)提前還貸(僅限住房公積金貸款):
原始貸款合同;
貸款人同意提前還貸的證明。
9.自有住房的租賃:
經房管部門登記的房屋租賃合同;
租賃發票;
家庭收入證明。
10.退休:
當地人事勞動保障管理部門批準的《城鎮職工退休登記表》或《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
11.退出並安頓下來:
移民簽證和護照的原件和復印件。
1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3.省政府和海南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住房公積金符合規定用途可以提取的其他情形的證明。
處理時間限制
自受理撤回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準予提取的,辦理資金支付結算;不允許撤回的,應當退回申請材料。
提取程序:六個步驟
第壹步
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支機構領取《住房公積金協議提取申請表》,再到中心網站領取或下載審批單。
第二步
提取所需材料並填寫完整的《審批表》交單位進行初審。單位對《審批表》和提供的材料進行核實後,在《審批表》上作出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單位已註銷的,無需提供單位意見)。(見上述批準表格)
第三步
準備好材料送到分支服務窗口申請。
第四步
分行經辦人員對員工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對符合提取條件的信息進行登記受理,對不符合提取條件的信息予以退回。
第五步
提取經分行批準的,分行在3個工作日內(法定節假日除外)以轉賬方式將提取金額直接劃入員工單位基本存款賬戶或員工個人儲蓄賬戶或員工住房公積金專用卡。
第六步
經審查不符合要求的申請材料,由服務窗口壹次性告知不予提取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