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橋資金:
過橋資金是壹種短期資金的融通,期限以六個月為限,是壹種與長期資金相對接的資金.提供過橋資金的目的是通過橋資金的融通,達到與長期資金對接的條件,然後以長期資金替代過橋資金。過橋只是壹種暫時狀態。
過橋貸款:
過橋貸款(bridge loan)又稱搭橋貸款。從壹般意義上講,過橋貸款是壹種短期貸款(short-term loan),其是壹種過渡性的貸款。過橋貸款是使購買時機直接資本化的壹種有效工具,回收速度快是過橋貸款的最大優點。過橋貸款的期限較短,最長不超過壹年,利率相對較高,以壹些抵押品諸如房地產或存貨來作抵押。因此,過橋貸款也稱為“過橋融資”(bridge financing)、“過渡期融資”(interim financing)、“缺口融資”(gap financing)或“回轉貸款”(swing loan)。
過橋貸款在國外通常是指中介機構在安排較為復雜的中長期貸款前,為滿足其服務公司正常運營的資金需要而提供的短期融資。對我國企業資本運作而言,過橋貸款是專指由投資銀行或者其它財務顧問推薦並提供擔保,由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的用於滿足並購方實施並購前的短期融資需求。
國外經典案例:
過橋貸款作為國外企業並購的外源融資方式之壹,是由投資銀行向並購企業提供的以自有資本支持的、高利率的短期融資,以促使並購交易順利完成,條件是以後並購企業采用發行垃圾債券的方式來取代這種過渡性的貸款融資。
以英國比薩公司(Beazer)收購美國庫帕公司(Koppers)為例,雷曼投資銀行在其中擔當整個並購交易的策劃者和組織者。比薩公司與雷曼、奈特威斯特兩家投行聯合組建了名為BNS的控股公司,它們分別持有49%、46.1%和4.9%的股權。BNS公司是比薩公司使用表外工具的載體,比薩公司借助這壹表外工具,在其合並資產負債表上隱去了13.07億美元的債務。當比薩公司日後持有BNS公司50%及以上股權後,該項債務才會反映在比薩公司的合並資產負債表上。
BNS公司的資本總額為15.66億美元,其中債務資本為13.07億美元,股權資本為2.59億美元(包括普通股0.5億美元和優先股2.09億美元)。BNS公司收購庫帕公司的資金來源渠道是多樣的,其中13.07億美元的債務資本由雷曼公司和花旗銀行提供,雷曼公司提供了5億美元的過橋貸款(該過渡性貸款通過在美國發行3億美元的垃圾債券得到了再融資),花旗銀行提供了8.07億美元的銀團貸款(其中4.87億美元為其他銀行的辛迪加貸款,其利率為基礎利率加上1.5個百分點)。BNS公司0.5億美元的普通股資本由比薩公司與雷曼、奈特威斯特兩家投行提供,其持股比例分別為49%、46.1%和4.9%。BNS公司2.09億美元的優先股資本由比薩公司提供,該資金得到了奈特威斯特投行2億美元的信貸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