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國資公司融資合法嗎?
合法。在經營活動中,只要是處於經營正常運行的公司,都是走的壹條擴大和可持續的發展之路,國資公司也不例外。所以,采用融資的方式來解決和彌補資金的短板,是經營運行的壹個重要工具。當然,國資公司融資時除遵循公司章程外,還需要主管部門同意授權。
二、借錢給政府融資靠譜嗎
靠譜。政府融資方式項目融資途徑對主辦機構來說,有本國政府的觸資、私人部門的貸款機構、出口信貸、開發銀行和保險機構、國際金觸機構以及項目的顧客等,政府融資構成了項目融資的多種來源。1、主辦公司承擔項目的全面資任,如果公司的自有資金有限,必須首先獲得國內資金的支持,政府融資包括本國政府的融資和國內銀行的融資。我國財政收人的壹部分用於擴大再生產投資,政府融資並由過去的無償撥款改為貸款,政府融資增強了主辦機構的資任心和風險意識。2、實際上,許多西方國家的財政也為大型項目的建設提供資金,如鐵路、礦山、飛機場、大型企業項目等0德國100%的郵電和鐵路,95%的港口和供電工程、公路、河運和煉鋁,國家都給予很大的資金支持。在發展中國家.由於財政收入有限,政府融資某些大的項目資金嚴盆旺乏,大部分資金搖要向國際市場融資,政府融資其比例最多可至3/4,自有資金只占少部分,但這壹部分也成為項目主辦公司的重要資金補充,是本國政府有償貸欲的壹部分。從資金需求側來看:1、政府融資平臺天然地近似壹個龐氏騙局,必須依靠不斷倒貸才能持續,經不起縮減敞口。2、自43號文開始,監管機構對於銀行信托給政府融資平臺授信整體還是控制得比較嚴格的,政府直接找銀行借錢沒那麽好操作。3、大量經濟實力壹般的地級市和絕大多數縣暫時還不具備通過政府債券置換金融機構負債的能力。總結:政府(尤其是經濟壹般的縣級政府)還是有強烈的融資需求。從資金供給側來看:1、經濟下行,制造業(尤其民營)處於現金流緊繃狀態。租賃公司手裏壹大堆制造業租賃資產,逾期不斷攀升,不良率攀升。2、經濟形勢太差,銀行流貸紛紛抽貸,租賃公司不想做長期債務背鍋俠,紛紛停止向制造業和民營企業授信,新業務難以繼續。3、租賃公司的存續業務紛紛到期後,公司資產總額下降,正常類資產銳減,剩下的關註類和不良類資產占比增大,資本充足率下降,不僅影響發債評級,還影響公司長期發展。
三、政府向職工個人融資借款合法嗎
《貸款通則》修訂稿首次將非金融機構貸款人納入監管時間:2010-07-2423:46來源:未知作者:c修訂之中,修訂稿首次肯定了非金融機構貸款人的法律色地帶的民間借貸陽光化、合法化。專業人士認為,即使該修訂稿通過,也要對包括民間借構進行全方位監管,力圖完善金融結構體系《貸款通則》目前正在修訂之中,修訂稿首次肯定了非金融機構貸款人的法律地位,有望使壹直處於灰色地帶的民間借貸陽光化、,即使該修訂稿通過,也要對包括民間借貸公司以及借款公司在內的相關機構進行全體系、在壹定程度上解決中小據報道,《貸款通則》修訂稿已送交國務院法制辦,進入更意見階段。這壹征求意見稿首次來,並規定地方政府重融機構進行監管。修訂稿中所指的非金融機構類貸款人,是依法向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管部門申請設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不吸收公企業法人。征求意見稿在壹定前提下,將未經批準設立為貸款人的非金融企業和個人也納入到了合法的貸款人範圍內。民間借貸同銀行借貸相比主要的優勢就在於,貸款規模優勢、貸款信譽優勢和貸款手續優勢。通常,民由於民間的資金來源屬性決定的。另外,民間借貸的主要貸款對象是貸款人非常熟悉的借款提供可靠的財產擔保,只能憑借其自身信譽取得貸款,正好可以彌補銀行借貸在這方面的不足。而民間借貸的上述兩個優勢也就決活的,不像銀行壹樣必須有嚴格的程序。據記者了解,在我國目前現本上不承認非金融機構的貸款主體地位,但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特別是隨著國民收入水平不斷提高,許多人有大量的閑置資金,這些資金必然要尋時,中小企業又有這“因此,《貸款通則》修訂稿中將貸款主體範圍擴大,承認非金融機構貸款人是非常必要的,它對解決我國目前大題、問題,以及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都有重要的意義。同時,這壹修改思路也會使逐步合法化、陽光化,有利於我國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中國政法大學財稅金融法研究所所長劉少軍告訴《,也必須看到這次的放開是有限度的,為保證國家的經濟穩定和金融安全,不可能壹次性全部放開。因此,它對解決市場上的問題也是有來講是合理的,劉少軍表示。法治周末報
四、鄉鎮府借錢是非法集資嗎
壹、使用方法非法集資,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認定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壹)集資後不用於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用於生產經營活動與籌集資金規模明顯不成比例,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二)肆意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三)攜帶集資款逃匿的;
(四)將集資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的;
(五)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返還資金的;
(六)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逃避返還資金的;
(七)拒不交代資金去向,逃避返還資金的;
(八)其他可以認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集資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應當區分情形進行具體認定。行為人部分非法集資行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對該部分非法集資行為所涉集資款以集資罪定罪處罰;非法集資***同犯罪中部分行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為人沒有非法占有集資款的***同故意和行為的,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為人以集資罪定罪處罰。
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方法實施以下行為的,應當依照刑法第壹百九十二條的規定,以集資罪定罪處罰:
(壹)不具有房產銷售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房產銷售為主要目的,以返本銷售、售後包租、約定回購、銷售房產份額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二)以轉讓林權並代為管護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三)以代種植(養殖)、租種植(養殖)、聯合種植(養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四)不具有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購、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五)不具有發行股票、債券的真實內容,以虛假轉讓股權、發售虛構債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實內容,以假借境外基金、發售虛構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七)不具有銷售保險的真實內容,以假冒保險公司、偽造保險單據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八)以投資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九)以委托理財的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十)利用民間“會”、“社”等組織非法吸收資金的;
(十壹)其他非法吸收資金的行為。
三:法律依據:《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