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外匯貸款用途
外匯貸款是商業銀行運用外匯資金,強化經營機制,獲取經濟效益的主要手段,也是銀行借以聯系客戶的壹條主要途徑。
外匯貸款是我國銀行利用籌集的外匯資金對國內企業發放的貸款。
貸款對象是能夠創造外匯收入,有償還能力,並具備貸款條件的企業。
國內外匯貸款管理辦法
妳好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落實《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北京外匯管理部對中資外匯指定銀行國內外匯貸款外匯管理方式進行改革試點的批復》(匯復[2001]362號)精神,使北京地區的試點工作能夠順利、規範地進行,依據相關外匯管理法規,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於經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外匯管理部(以下簡稱"北京外匯管理部")批準進行試點的各在京中資外匯指定銀行(以下簡稱"各中資試點銀行")。
第三條國內外匯貸款是指已辦理登記的各金融機構的自營外匯貸款,不包括外債轉貸款。
第四條授權的業務範圍,壹是經批準的各中資試點銀行可直接為債務人辦理定期登記(原已采用定期登記的銀行仍可繼續執行),取消債務人到北京外匯管理部辦理逐筆登記;二是各中資試點銀行可直接辦理自行開立或註銷國內外匯貸款專用帳戶;三是各中資試點銀行可直接辦理債務人以自有外匯償還到期的國內外匯貸款本息,包括借新還舊。
第二章各中資試點銀行資格的確定
符合下列條件並提交下列材料的各中資試點銀行可向北京外匯管理部提出進行試點工作的申請。
第五條近兩年來在歷次資本項目外匯業務合格檢查中未出現重大違規行為,且制定了完善的內控制度和操作規程。
第六條能以規範的文本格式準確、及時報送有關業務統計數據。
第七條各中資試點銀行的有關外匯從業人員,需經北京外匯管理部培訓考核。
第八條本細則發布後,各中資銀行憑以下材料向北
京外匯管理部申請:
(壹)正式申請;
(二)相關業務內控制度;
(三)按規範的文本格式報送有關業務統計數據的書面承諾;
(四)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辦理登記
第九條國家對國內外匯貸款實行全面登記管理制度。各中資試點銀行實行定期登記。
第十條各中資試點銀行應於每月5個工作日前向我管理部報送上月發生的"自營外匯貸款簽約情況表"和"自營外匯貸款變動反饋表"。
第十壹條已辦理定期登記的各中資試點銀行,如國內外匯貸款合同條款發生修改、變動,應於次月定期報送上述報表時,及時向北京外匯管理部進行變更登記。
第十二條有擔保的國內外匯貸款在履約後應註銷外匯貸款定期登記。
第四章開立、註銷帳戶
第十三條各中資試點銀行可自行開立或註銷本銀行項下國內外匯貸款貸款專戶,貸款資金必須進入該專戶。還貸專戶須經北京外匯管理部批準。
第十四條各中資試點銀行應按照《境內外匯帳戶管理規定》(1997年10月7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第三章第二十壹條及第二十二條監督貸款專戶及還貸專戶的收支。
第十五條每筆登記的貸款合同對應壹個貸款專戶;經常項目支出按有關規定辦理,資本項目支出需經北京外匯管理部核準。
第十六條各中資試點銀行應定期(每月5個工作日前)將上月開立或註銷的國內外匯貸款貸款專戶情況上報北京外匯管理部。
第五章償還貸款
第十七條債務人以自有外匯並按照借貸合同中約定的正常還款計劃償還國內外匯貸款時,各在京外匯指定銀行(以下簡稱"各銀行")在進行合規性和真實性審核後,可為企業辦理相關還款手續。
第十八條債務人購匯還款、異地還款和逾期還款的,以及試點範圍以外的還款,仍由債務人直接向北京外匯管理部申請,經北京外匯管理部逐筆核準後到各銀行辦理。
第十九條債務人以自有外匯並按正常還款計劃償還國內外匯貸款本息時,各銀行審核的材料主要有:
(壹)企業申請;
(二)國內外匯貸款合同正本或副本(含借新還舊、外匯展期合同);
(三)債權人發出的還本付息通知書;
(四)入帳憑證。
第二十條各銀行應依據貸款合同中有關內容條款及按照《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1996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審核此筆貸款的使用情況。
第二十壹條各銀行應核對還本付息通知書中的本息償還金額、時間和方式是否與貸款合同中的內容壹致。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根據需要,北京外匯管理部將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對各中資試點銀行有關國內外匯貸款業務進行現場或非現場檢查。
第二十三條各中資試點銀行應按照本細則及其他相關外匯管理法規辦理上述業務。對未按規定辦理上述業務的,北京外匯管理部可暫停其試點工作。
第二十四條各中資試點銀行應按月(月初5個工作日前)上報北京外匯管理部國內外匯貸款授權執行情況。
第二十五條本細則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外匯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2002年4月16日
望采納祝妳好運
國內外匯貸款專戶內資金的使用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
為方便企業使用國內外匯貸款和金融機構進行債權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在總結部分地區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決定在全國範圍內對國內外匯貸款外匯管理方式進行改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國內外匯貸款外匯管理方式的改革,是指改變原來由債務人到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局或外匯管理部(以下簡稱“外匯局”)逐筆辦理國內外匯貸款登記的管理方式,實行由債權人集中登記,即由發放國內外匯貸款的中資金融機構定期向外匯局進行外匯債權登記,報送國內外匯貸款變動情況,並自行對企業開立國內外匯貸款專用賬戶和辦理還本付息手續進行真實性和合規性審核,不必經外匯局批準。
二、實行國內外匯貸款外匯管理方式改革的範圍,僅限於各中資金融機構(以下簡稱“債權人”)向非金融性質的境內機構(以下簡稱“債務人”)發放的自營外匯貸款,不包括外債轉貸款。
三、國內外匯貸款外匯債權登記的管理。所有經營國內外匯貸款業務的債權人應當辦理國內外匯貸款外匯債權登記手續,即在每月初5個工作日內向外匯局填報《國內外匯貸款債權人集中登記表》(附件1)、《國內外匯貸款變動反饋表》(附件2)及《國內外匯貸款業務數據匯總表》(附件4),按要求報送上月國內外匯貸款的發放及變動情況。
四、國內外匯貸款專用賬戶的管理。債權人負責審核債務人提出的開立或註銷國內外匯貸款專用賬戶的申請,並於每月初5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外匯局填報《國內外匯貸款專戶開戶銷戶月報表》(附件3)和《國內外匯貸款業務數據匯總表》(附件4)。
債務人申請辦理國內外匯貸款專用賬戶開戶手續時,債權人為銀行的,只允許在債權銀行或債務人註冊地銀行開戶;債權人為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只能在貸款資金的劃出行或債務人註冊地銀行開戶。
債權人與債務人的開戶行不是同壹家金融機構的,債權人應向債務人的開戶行出具開(銷)戶通知書,並註明:“已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內外匯貸款外匯管理有關規定進行了真實性、合規性審核,請____銀行____分(支)行協助辦理有關開戶(銷戶)手續”,並簽字、加蓋業務公章。開戶銀行須憑債權人加註、蓋章的開(銷)戶通知書辦理國內外匯貸款專用賬戶開、銷戶手續。
國內外匯貸款專用賬戶的收入範圍為債務人該筆貸款收入及其劃入的還款資金;支出範圍為債務人償還貸款、經常項下支出及經批準的資本項下支出。還貸資金進入專用賬戶的時間不得超過貸款到期日或實際償還日前5個工作日。壹筆外匯貸款只能開立壹個專用賬戶,貸款合同履行完畢後,應註銷專用賬戶。
五、國內外匯貸款還本付息的管理。債務人以自有外匯或以人民幣購匯償還國內外匯貸款本息時,應向債權人提供外匯賬戶對賬單和《企業自有外匯確認書》(見附件5)等證明文件,由債權人進行真實性和合規性審核,事後由債權人按月報所在地外匯局備案(見附件2)。債務人償還貸款本息時,應先使用自有外匯,不足部分方可購匯。
債務人辦理以償還貸款本息為目的的購、付匯手續時,債權人為銀行的,只能在債權銀行或其註冊地銀行辦理;債權人為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債務人只能在貸款資金的劃出行或其註冊地銀行辦理。
債權人與債務人的購、付匯銀行不是同壹家機構的,債權人應在向債務人出具的還本付息通知單上加註:“已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內外匯貸款外匯管理有關規定進行了真實性、合規性審核,請____銀行____分(支)行協助辦理有關售、付匯手續”,並簽字、加蓋業務公章。售、付匯銀行須憑債權人加註、蓋章的還本付息通知單辦理售匯或境內外匯劃轉手續。
國內外匯貸款還本付息的購匯,應由債務人提出申請。若債權人通過合法途徑(包括判決、仲裁機構的裁決、抵押或質押資產變現、扣收保證金等)獲得了來源於企業的人民幣資金,且由於合理原因致使債務人不能提出購匯申請,則債權人可代企業向所在地外匯分局提出購匯申請,分局按有關規定審查其真實性、合規性後予以批準,並註銷或沖減相應貸款登記。
六、出口押匯和打包放款的結匯,可由債權人直接核準辦理,除此以外的國內外匯貸款不得結匯。
七、各外匯局、經營國內外匯貸款業務的債權人應在2002年12月31日前作好外匯貸款登記方式轉換的準備工作。實施此項改革時,各外匯局應加強對債權人外匯業務人員的培訓,督促銀行做好國內外匯貸款業務及專用賬戶的清理工作,加強改革前後有關貸款登記信息、賬戶信息的核對。實施改革後,外匯局應全部註銷債務人的自營外匯貸款登記,債務人不再憑國內外匯貸款登記憑證辦理購付匯手續。
八、債權人應建立完善的外匯貸款業務內控制度,並報當地外匯局備案。外匯局應對債權人外匯貸款業務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內部統計報告制度、人員素質以及業務經營情況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存在問題的,應責令債權人限期糾正;逾期不改的,外匯局可對其進行通報批評,或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九、外匯局應加強對債權人的事後監管,督促其按時報送各類數據和有關資料。外匯局應根據債權人所報材料對國內外匯貸款業務進行非現場檢查,對債權人辦理集中登記、開立或註銷外匯賬戶以及還款審核等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現場檢查。
十、各債權人應當按照規定向所在地外匯局報送報表。已經運行外匯賬戶管理信息系統的地區,銀行應按照外匯賬戶管理信息系統的要求報送相關數據;目前尚不具備條件的地區,暫可以磁盤或紙質報表形式報送數據,但應當要求銀行積極創造條件,盡早實現聯網。
十壹、各分局應通過《資本項目統計監測系列報表》,按規定向總局報送國內外匯貸款有關數據。
十二、各分局應通過當地媒體加強對國內外匯貸款外匯管理方式改革的宣傳。
十三、本通知從2003年1月1日起執行。2001年8月我局發布的《關於對國內外匯貸款外匯管理方式進行改革試點的通知》(匯發[2001]142號)同時廢止。以前相關規定與本通知相抵觸的,以本通知為準。
附件:1、國內外匯貸款債權人集中登記表(略)
2、國內外匯貸款變動反饋表(略)
3、國內外匯貸款專戶開戶銷戶月報表(略)
4、國內外匯貸款業務數據匯總表(略)
5、企業自有外匯確認書(略)
國內外匯貸款不能結匯備用金的原因
外匯局要規定除出口押匯外,其它國內外匯貸款只能對外支付,不能結匯這是為了避免企業通過外匯貸款結匯的方式投機人民幣升值。在預期人民幣升值情況下,如果壹個企業申請流動資金貸款,並將其即期結成人民幣,然後在歸還貸款時以人民幣購匯還貸。如果大量企業如此操作,將對人民幣匯率產生極大壓力,所以正是考慮到有此可能,外匯局才規定不允許貸款結匯。
國內外匯貸款專用賬戶的收入範圍為債務人該筆貸款收入及其劃入的還款資金;支出範圍為債務人償還貸款、經常項下支出及經批準的資本項下支出。還貸資金進入專用賬戶的時間不得超過貸款到期日或實際償還日前5個工作日。壹筆外匯貸款只能開立壹個專用賬戶,貸款合同履行完畢後,應註銷專用賬戶。
關於國內外匯貸款支出範圍和國內外匯貸款用途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妳從中找到妳需要的信息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