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2021年南寧公積金貸款額度政策?
2021.3月1日起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式開展個人自願繳存住房公積金
無單位幫繳納公積金的靈活就業人員
也能享受到低利率公積金貸款的“大福利”
目前,辦理銀行商業住房貸款,利率上浮,首套房利率達到了6%左右,但如果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目前的利率僅為3.25%,這對購房者來說,可以減輕不少經濟負擔。
最高貸款額度60萬元.借款人每月還款額壹般不超過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0%,如無其他未結清貸款和擔保債務可放寬至60%,但家庭收入扣除月供後剩余的40%不能低於本地當年基本生活費標準。商品房首付款加貸款金額必須等於購房總價,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仍不足以支付房款的,資金缺口部分可同時申請辦理組合貸款。
二、南寧公積金貸款額度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方法如下:
按照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
[(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按使用配偶額度
[(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
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按照房屋價格計算的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
按照貸款最高限額計算的貸款額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三、2022年南寧公積金貸款額度
南寧5月1日起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委員會關於調整住房公顯示,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做出如下調整: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80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70萬元。
壹、公積金轉移的好
1、更加方便職工在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就近辦理業務,避免職工在轉入地和轉
2、轉移接續業務辦理時間短,效率高。轉入地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申請後,通過平臺與轉出地賬戶信息和資金的轉移,並盡快將
3、規範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確保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異地轉移過程中的信息準確和資金安全,有利於連續計算職工公積金繳存年限,支持繳存職工異地使用住房公積金,從而切實保障繳存職工合法權益。
二、住房公積金轉移的條件:
1、申請人、申請人配偶個人信用良好,在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無不良記錄;
2、申請個人住房貸款”,這點根據原商業住房貸款借款合同判定;
3、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填寫《轉核實是否符合條件;
4、申請人在確定並完成上述事項後,自籌資金還清原商業個人住房貸款,並於壹個月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轉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住三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托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有壹個住房公積金賬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提取等情況。
四、南寧市公積金貸款政策
南寧市公積金貸款政策:1、南寧首套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住房價值的20%,即可貸額度不高於住房價值的80%。2、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降為不得低於住房價值的30%,即可貸額度不高於住房價值的70%。這對改善型購房者來說,是個利好消息。因為此前二套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住房價值的40%,新規實施後,購房者換房的首付壓力減小。南寧公積金貸款條件是:1、連續12個月(含)以上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從貸款申請時往前推算)。2、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3、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或協議。購買壹手住房的,應在不動產預告登記壹年內提出貸款申請;購買二手住房的,應在取得不動產權證壹年內提出貸款申請;建造住房的,應在取得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並建造壹層(含)房屋主體以上至房屋竣工的壹年內提出貸款申請;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的,取得不動產權證後即可提出貸款申請。4、借款申請人及其家庭在南寧市行政區域範圍內只擁有壹套住房,且該住房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含)以內的,允許其在購買建築面積為144平方米(含)以內的第二套住房時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5、借款申請人及其家庭已使用壹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並已結清的,目前無房或所擁有的唯壹住房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含)以內的,允許其在購買建築面積為144平方米(含)以內的住房時再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