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不得脫繳住房公積金3個月以上;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有符合法律規定的購房合同、協議或其它批準文件;
5、個人信用良好,逾期記錄不得超過累計6期、連續3期;
6、首付款比例符合中心規定(現行政策為不低於20%);
7、用房地產抵押的,須符合房地產抵押管理的條件;
8、二手房房齡不得超過25年,且需在產權過戶前申請;
9、繳存職工家庭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兩筆(含)以上未結清的個人住房貸款的,不予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10、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貴陽公積金貸款流程如下:
1、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應當在最終審批文件頒發之日起壹年內向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支機構或受委托銀行提出申請;
2、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支機構或受委托銀行對借款人填寫的申請表及所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並作出是否準予貸款的決定。對符合貸款條件的,由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支機構或受委托銀行與借款人簽訂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還款協議等,並辦理公證、抵押等有關貸款手續;
3、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手續辦妥後,原則上由受委托銀行以轉賬方式將貸款資金劃入售房單位賬戶或個人還貸賬戶。
綜上所述,貴陽實施多項公積金惠民新政,包括無房職工家庭可以提取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提高雙繳存職工家庭購買首套住房的最高公積金貸款額度,取消三項住房公積金使用限制條件,青年人及多子女家庭租房可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等。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