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以下三個條件分別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可貸額度,具體公式如下:
1、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計算的可貸額度。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賬戶余額×8+月繳存額×到退休年齡月數。
2、按照最高貸款限額計算的可貸額度。壹人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兩人或兩人以上購買同壹套自住住房***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額度為每個申請人的貸款額度之和,最高額度為100萬元。
3、按照貸款比例計算可貸額度。
(1)對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貸款利率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
(2)對擁有壹套住房但無貸款記錄或者擁有壹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貸款利率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
(3)對擁有壹套住房但未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40%,貸款利率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2019修訂)》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