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住房公積金“跨省通辦”的相關要求,我中心強化與省內外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溝通協作,我市住房公積金“跨省通辦”事項即日起可按如下方式辦理:
壹、業務適用場景
(壹)全程網辦類
東莞繳存單位及職工可不受地域的限制,直接登錄東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網上辦事大廳、微信公眾號、網絡小程序等,進行身份認證並提交申請材料。中心依照業務辦理規則,通過綜合服務平臺的管理系統進行校驗、審批和反饋。
(二)代收代辦類
出具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異地繳存職工在東莞購房,申請人可到我中心跨省通辦專櫃提出代辦出具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申請,我中心履行代辦職能。
開具住房公積金個人 住房貸款 全部還清證明——異地住房 公積金貸款 已結清,申請人可到我中心跨省通辦專櫃提出開具住房公積金 個人住房貸款 全部還清證明申請,我中心履行代辦職能。
(三)兩地聯辦類
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購房地中心主要負責受理繳存職工申請,並對職工身份及購房信息真實性進行審查,並將辦理結果反饋給職工和繳存地中心;繳存地中心主要負責按照當地提取政策審核確定可提取額度,為職工辦理提取,並向受理中心反饋業務辦理結果。
二、受理地點
市民服務中心不動產公積金專區和我中心各辦事處(石龍、常平、塘廈、虎門)設立的“跨省通辦”專窗。
三、業務辦理流程
四、“跨省通辦”事項清單
見附件2。
五、所需資料
(壹)代收代辦類事項所需資料
1.《“跨省通辦”業務辦理申請表》(見附件3);
2.職工身份證件原件;
3.異地中心所要求的相關材料。
(二)兩地聯辦類事項所需資料
1.《“跨省通辦”業務辦理申請表》(兩地聯辦異地購房提取)(見附件4);
2.《征信信息查詢授權書》(貸款購房才需填寫)(見附件5);
3.申請人的身份證件、配偶身份證件、結婚證、戶口簿、銀行卡(Ι類賬戶,且為公積金賬戶綁定卡)以及購房、貸款等所有屬地中心所需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