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高水平的社會經濟發展及其政治制度的特點決定了其高水平的社會保障體系。瑞典社會民主黨是瑞典長期執政的政黨,壹直奉行“實現充分就業、收入分配公平、共同富裕、人人價值平等”的社會政策。根據這項政策,瑞典對所有公民實施普遍和全面的福利保護。瑞典的社會保障體系廣泛、細致、復雜,分為三種保障安排:公共保障安排、集體協議保險安排和私人協議保險安排,後兩者是公共保障安排的補充。
瑞典“從搖籃到墳墓”的社會福利制度是瑞典社會民主黨政府在20世紀40年代和70年代建立和完善的,對消除貧富差距和穩定社會發揮了巨大的積極作用,為低收入家庭提供了保護傘。
瑞典有兩種低收入家庭。壹種是單親家庭。由於離婚率高,18歲以下的兒童中有15%生活在主要由母親維持的單親家庭中。瑞典女性大多從事商業零售和醫療保健等低薪工作。工資首先不高,然後獨自維持家庭的負擔自然不輕。卡琳壹家是許多單親家庭之壹。與丈夫離婚後,她組建了壹個單親家庭,有兩個上小學的孩子。除了卡琳的稅後工資外,整個家庭的實際月收入還包括孩子補貼和兩個孩子的住房補貼。除了支付房租、食品、服裝、健康和體育用品以及汽車等基本費用外,每個月還有壹些積蓄。
瑞典的另壹種低收入家庭是養老金低的單身老人家庭。瑞典是壹個長壽國家,社會老齡化問題比較嚴重。在瑞典,子女沒有贍養老人的義務,社會要為老人的壹切負責。出生於20世紀30年代的克裏斯蒂娜是許多單身老人中的普通壹員。她每月的經濟來源主要包括保證養老金和住房補貼,除了支付房租、食品、衣服、衛生用品和其他雜項費用外,她還有余額。
對於這些低收入家庭來說,兒童補貼和住房補貼在維持收支平衡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如果沒有兒童補貼和住房補貼,卡琳壹家將入不敷出。老克裏斯蒂娜如果只靠退休金,連房子都住不起。此外,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家庭壹樣,享受免費教育和醫療等壹系列其他社會保障。
瑞典“從搖籃到墳墓”的社會福利制度的最大特點是強制社會化。每個人都必須參加統壹的社會保障體系,享受國家提供的各種社會保障。這些保障主要分為六類:壹是兒童保護。每個孩子出生前後,父母可以享受450天的補貼產假,年齡從1到16的每個孩子每月都可以領取相應的子女津貼;二是教育保障,除了從小學到大學的免費教育外,壹到九年級的學生可以在學校享受免費午餐,高中生每月可以獲得壹定數額的助學金,大學生每月可以獲得助學金和低息學習貸款;第三,醫療和病假保障,人們不僅可以在生病期間享受幾乎免費的治療,而且從病假的第二天起還可以領取80%的病假補貼;第四,失業保障,失業者從失業第六天起獲得國家80%的失業救濟;第五,住房保障,這主要是向有子女的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退休人員提供的壹種社會保障;第六,養老保障,全國所有人在達到65歲後都可以領取最低養老金,無論他們是否工作過。“羊毛出在羊身上”,瑞典人享受的社會保障制度完全是靠自己繳納的各種稅費來支撐的。根據計算,瑞典人平均要將收入的60%以上用於各種稅費。近二十年來,為了減輕稅收壓力,增強瑞典產品的國際競爭力,瑞典對社會保障制度進行了壹些改革,但改革任重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