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論與實踐
理論上來說,欠債還錢是對的,只是借貸寶的性質有些不同。借貸寶七天借條屬於套路貸,也可以理解為高利貸,周利息可以達到30%。這個貸款還有壹個問題,就是實際貸款和數字貸款不統壹。如果顯示3000,實際上可能只有2000多。根據《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雙方約定年利率不超過24%,按照約定支付利息;年利率超過36%的,超過利息無效。這種情況下,不還錢的人很多。
2、不還錢的影響
借了貸款七天不還錢主要有三個影響。壹是通訊錄七天後被爆,就是每天給自己或者已經提交的相關電話打電話;第二,被起訴,高利貸在壹定意義上並不違法,我們需要償還合法的本息;三是影響征信。現在直接借錢征信可能會影響個人信用。不過七天借款妳也不用擔心,不涉及線下借貸交易的話也不會參與征信。從現有資料來看,不還錢的人很多,沒有實際損失。
3.不推薦
雖然借貸寶的7天貸款不合規,不還錢的情況很多,但還是不建議普通人嘗試。如果對方選擇起訴,必然會對簿公堂。就算年利率24%或者36%,壹般人也承受不起。另外,就算妳沒錢,也不要接近這種套路的貸款,最終影響的不僅僅是妳自己,還有我們的家庭。保持良好的信用是對自己和家人的保障。
壹般來說,處理民間借貸糾紛應遵循以下原則:
(壹)人民法院審查起訴借款糾紛案件時,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的;沒有書面收據或者不能提供的,應當提供必要的事實依據或者兩名以上與其沒有利害關系的證人的證言,以支持其訴訟請求。
(2)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利率,但不得超過合同成立時壹年期貸款市場牌價的4倍。超過這個限度的,超出的利息依法不予保護。
因此,如果雙方存在債權債務關系,則判定債務人履行債務,如果不存在債權債務關系,則駁回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