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是為了幫助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設立的壹種基金,其主要用途是用於購買首套房或者還貸。在購買二手房時,是否可以提取公積金用於首付款呢?根據規定,如果該二手房是自己的首套房,則購房人可以使用公積金充當首付款。但如果該二手房不是自己的首套房,則不能使用公積金充當首付款。這是因為允許使用公積金購買首套房是政策鼓勵和支持年輕人購房,保障他們的安居需求。此外,需要提醒的是,提取公積金用於還貸或者購買首套房時有壹些限制和要求,例如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公積金賬戶余額的80%,且按照銀行規定進行放款等。
如果已經有壹套住房,是否可以用公積金購買二套房?根據規定,購房人若已經擁有壹套住房,則不符合使用公積金購買二套房的條件。但是,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如離婚後需要重新購買住房、戶口遷入當地等,也可向當地公積金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具體情況進行審核處理。
購買二手房時,如果該二手房是自己的首套房,則可以使用公積金充當首付款。但是,如果該二手房不是自己的首套房,則不能使用公積金充當首付款。此外,提取公積金用於還貸或者購買首套房時有壹些限制和要求,需要詳細的了解和遵守。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 退休 的;
(三)完全 喪失勞動能力 ,並與單位終止 勞動關系 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 購房貸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 工資 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 繼承人 、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