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購房建築面積144平方以上的房產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
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最多限兩套。根據公積金貸款相關規定,第壹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後可以再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只要第壹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已結清,且沒有不良還款記錄,再次購房時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但視為二套房,首付款最低5成,貸款利率是首套住房貸款同期利率的1.1倍,房屋建築面積超過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不接受貸款申請。第三次及以上不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
二、超過140平方米能用公積金嗎?
可以。
公積金貸款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
2、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十二個月以上;
3、在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自住住房,並已付清規定首付比例以上購房款;
4、個人信用良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購建的住房作為貸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擔保。
三、購房建築面積144平方以上的房產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
購房建築面積144平方以上的房產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對房屋的要求通常是對房屋數量有所要求,以鄭州住房公積金為例,鄭州住房公積金貸款就不給第三套房貸款。
根據鄭州住房公積金中心下發《住房公積金貸款須知》關於貸款比例的規定:
1、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住房,所購房產為期房的,貸款金額不得高於所購房產總價的80%;所購住房為二手房的,貸款金額不得高於所購房產總價的60%。
2、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貸款金額不得高於所購房產總價的70%;暫不為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已兩次使用公積金貸款或上筆公積金貸款未結清的家庭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註:家庭已有住房包括借款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地和新購房所在地本人及配偶(含***有權房產)名下擁有所有權的住房,並依據鄭州市住房信息聯網查詢單或房管部門出具的查詢證明認定。
擴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八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