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房子買賣風險很大,建議大家謹慎!當然,對於買方來說,風險相對更高。
這套房子是拍賣轉讓,沒有房產證。首先,這是壹個法律風險。國務院禁止拍賣轉讓,這意味著法院壹般不支持這種房子的銷售合同,這意味著它很可能是無效合同,因為它是非法的。其次是時間風險,因為完成交房的時間不確定或者周期長,從簽訂協議到實際辦理過戶的時間間隔很長,很容易發生變化,尤其是現在市場價格變化,很容易讓人反悔!
然而,許多人購買了這種房屋並在實際操作中取得了成功。壹般有兩種方式:換底單和等待房子辦理過戶。
1,更改賬單;也就是說,代理告訴妳要轉讓合同。這種方法多用於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在開發商的配合下,可以直接辦理新買家的房屋,這樣可以節省轉讓中產生的稅費,業主也可以快速收回房款。壹般新買家在與開發商簽訂合同時會支付所有款項。當然,目前來看,這是國家禁止的,嚴格意義上來說,屬於非法營運。這種操作關系到開發商是否配合,不是所有的房子都能做。
2.轉移。購買二手房,簽訂購房合同,等待業主取得房產證(取得房產證後出售更安全),雙方簽約、納稅並根據互聯網進行所有權轉移的政策操作,使買方獲得房屋的產權。這種方式比較常用,屬於正常操作(除了房屋簽訂的合同未取得,效果待定),但是二手房的稅費會增加,業主需要等待很長時間,後期才能收回房款。
最後,改名後,原則上應該是無房者先買房。但在北京的壹段時間裏,只要網簽過的人(即使它已經被撤銷),買壹套房子甚至是兩套。妳最好去當地房管局確認這壹點,每個地方的詳細規則都不壹樣。